未簽署宣誓聲明效忠 香港200公務員丟官

坊間不斷傳出有公務員拒絕宣誓,要求「跳船」離職的傳說,港府公務員事務局長證實,有近200人未簽署宣誓聲明,將按機制離職。
在港區國安法面世後,港府去年10月要求所有當年7月1日至10月間加入政府的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今年1月港府又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公布為去年7月1日前受聘的公務員訂立宣誓或簽署聲明要求。他們須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政府負責,在部門發信四星期內簽妥並交回,擔任部門首長等高職者並須宣誓。
港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透露,有近200名公務員未簽署宣誓聲明。他說,對未簽署的公務員,會啟動公務人員管理命令機制了解原因。公務員拒簽署承擔基本責任,會令港府對他們失去信心,在了解原因等程序後,相關人士須離開公務員隊伍。
聶德權稱,香港公務員作為政府體制內的重要部分,應該明白「愛國家就是愛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執政機關就是共產黨」,如果有人不能接受,離開政府是他們的個人選擇,對公務員團隊來說亦不是壞事。
至於有建制派要求,由港澳辦及中聯辦負責高級公務員的升遷審核,聶德權回應指香港與內地在公務員制度上有差別,但制度絕對不是一成不變,會因應形勢調整。而對高級公務員不應持有外國護照或海外居留權之說,聶德權認為若建議能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同時可行,就可以討論和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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