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潛逃台灣被判刑 政法委文章指司法不「看人下菜」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的政務新媒體平台「長安劍」,針對12名偷渡被捕港人當中10人在深圳獲判刑發表評論,指大陸司法從不「看人下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該寬則寬,當嚴則嚴。
文章稱,12名港人偷渡進入廣東省管轄海域後被深圳海警抓獲,自然應當依照《刑法》等法律法規,接受大陸司法機關的懲處。司法機關依法偵查、起訴、審理,充分保障他們應有的權利,經過公開審判對他們定罪量刑,既符合一國兩制的原則,也是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
文章認為,蔑視法律、破壞法治的那一套肆意妄為,在大陸絕對行不通。大陸法治向來寬嚴相濟、罰當其罪。12名港人無論曾在香港有什麼「案底」,受大陸管轄的是妨害邊境管理的罪行,雖罪不可恕,但具有認罪悔罪等法定情節,同樣能被從寬處理。
文章稱,大陸司法從不「看人下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大陸法治向來既講規範化、也講人性化。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貫穿大陸司法實踐的始終,通報運用化名、聽證不公開進行、酌定不起訴等等具體入微的製度設計,都是為了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護未成年人權益,讓孩子能擁有更多的機會改過自新,步入正途。
文章批評,美英等國一些政客對中國司法指手畫腳,頻繁說三道四,美國駐華大使館甚至公然干涉中國司法主權,無理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12名港人。偷渡犯罪是國際公認的罪行,英美等國一邊自己嚴厲打擊偷渡犯罪,一邊又要中國對偷渡客網開一面,這不是雙重標準是什麼。
文章重申,香港事務完全是中國的內政,任何外部勢力都無權干涉。一些國家小題大做肆意玩弄「香港話題」,甚至直接插手並在香港挑唆顛覆活動,把盲目的青少年當成實現自己「野望」的砲灰,將社會變成充滿「黑暴」的無序叢林,將香港當成搞亂中國的「橋頭堡」,企圖阻止中國和平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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