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港人閉門審訊 美駐廣州領事承諾協調8國領事出席

涉嫌偷渡被廣東海警拘捕的12名港人中,10人被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檢控,案件28日午首度開庭,但法庭並不進行現場直播。12港人家屬26日向國際社會及9國駐港領事及駐廣州領事發公開信,批評內地當局閉門審訊、拒絕傳媒及家屬旁聽屬違反人權,冀獲各國政府關注,其中,美國駐廣州領事已回覆會協助協調其他領事一同出席。
家屬在公開信稱,被捕的12港人當中,有英國、葡萄牙和越南國民。他們敦促各國政府派大使館人員參加聽證會,以保證深圳法院進行適當而公正的審判。
據香港電台、立場新聞27日引述「12港人關注組」透露,他們已發信給英國、葡萄牙、越南、歐盟、澳洲、紐西蘭、加拿大、美國、丹麥的駐廣及駐港領事;其中美國駐廣州領事已回覆會協助協調其他領事一同出席。
公開信指控,中國政府從開始就一直堅持阻止被拘留者與其家人之間的一切形式接觸,家屬聘用的律師遭禁止會見被拘留者,而中國當局卻指派身分不明的律師以確保完全控制法律訴訟。
另據明報報導,被扣留港人李子賢,其母表示,官派律師25日只向她說「會履行辯護律師的職責」,其後沒有再回應。
報導稱,多名受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表示,被要求28日與司法局見面。內地律師盧思位認為,司法局約見是為阻止家屬委託律師去深圳法院,並阻止評論案件。他預料審訊會在一天內結束。另一名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任全牛表示,如果被起訴的10人都認罪,收到判決後10天內是上訴期,被告一方不上訴,判決就生效;如上訴,進入二審程序至少要兩個月。任全牛聽說其餘兩名未成年的港人不會被起訴,但未知何時處理。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內地機關正按其法制處理案件,政府不會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及司法工作。家屬如有求助,可與入境處聯絡及會面,入境處及駐粵辦會按機制協助家屬,將其提出的書面訴求轉交內地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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