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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專頁/地址更改 10天內通知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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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問:

我的I-485還在pending,排期還差兩個多月,估計還要等一段時間。我已經有了第三個FTA0兩個星期,但之後完全沒更新。近期主申可能工作變動得搬家,雖然跨州,但不算太遠,副申還會留在原來的地址。這種情況可不可以就不提交change of address了?聽說這個時候變動地址會造成case transfer,是不是會增加審理的麻煩呢?

答:

依照移民法的要求,非公民搬家後有義務在10天內通知移民局。 否則會對申請有負面的影響。所以,你應該通知移民局更改你的physical address。更改地址引起case transfer, 確實有可能發生, 但也不是絕對,尤其現在很多EB申請,都是在NBC集中處理,interview waiver增多,電子化程度更高。至於mailing address, 因為副申仍留在原來的地址,你的mailing address可以仍留在原來的地址,以免錯過移民局重要的通知。

編按:FTA0是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在處理 I-485 (身分調整 / 綠卡)等案件時,追蹤工具顯示的內部事件代碼。它通常代表「資料庫背景調查已接收或已處理」(Database checks received /processed),被許多申請人視為案件即將獲批的正面訊號。

精華 FAQ

  • 是。依移民法規定,非公民搬家後必須在10天內通知移民局,否則可能對申請造成負面影響,因此不建議因案件尚在等待就不申報。

  • 有可能,但不是絕對。文章指出,地址變更確實可能引起case transfer,不過現在許多EB案件集中在NBC處理,且電子化程度提高,並不一定會因此增加很多麻煩。

  • 可以只更新主申的physical address,mailing address仍保留在原來的地址,這樣較能確保收到移民局的重要通知,也可降低因搬家而漏信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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