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問: 主申非黨員,表B排期已到,準備境內提交I-485。但是,副申是黨員,且之前是稅務局公務員(現離職)。副申公務員時期,以個人名義申請過旅遊簽被拒。請問,這種情況該怎麼幫副申辦理綠卡?走AOS(在美調整身分)還是CP(境外領事程序)呢?AOS辦理B簽嗎?被拒的風險多大呢? 答: 像你這種情況,等你的I- 485批准後,遞交I-824跟隨加入移民,讓副申走領事館簽證的管道比較穩。尤其是移民局最近發布了備忘錄,僅在特殊的情況下,才批准在美國國內調整身分的申請。 簽證 移民 綠卡 上一則 移民專頁/I-485檔案未到 下次面試預約無法確定 下一則 移民專頁/面試完仍待審 和禁令大學有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