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配偶有護照無公民紙 仍可遞交I-130申請
讀者問:
我的配偶是公民,他是18歲前通過父母自動成為公民的,但現在只找得到美國護照,不確定當初是否拿到過公民紙。這種情況下,我申請移民時,I-130表格上填沒有certificate of citizenship,會有問題嗎?我看官方guideline,公民證不是必須的,美國護照也是ok的,但大家都是有公民紙的,所以我有點慌。沒有公民紙,對我以後的I-485面試影響大嗎?
答:
1、你配偶有美國護照,是很好的美國公民證明。申請你在美國調整身分,只遞交美國護照是可以的,不影響你的I-485面試。
2、但是從長遠來說,你先生最好找到或申請公民紙,因為護照有一定有效期,需要一直更換,如果護照遺失,有時證明公民身分比較困難,也有個別人在海外旅遊入境時遇到盤問。因此,你先生可以聯繫移民局,看他是否以前申請過公民紙,如果之前有,後來遺失,可以遞交N-565補公民紙。
編按:美國公民可以使用表格N-565,申請替換入籍/公民身分文件,來替換入籍證書或公民身分證書,兩者都是提供美國公民身分的官方證明的文件。僅當美國政府之前向您頒發了公民身分文件時才使用此申請表格。
如果原始證書丟失、被盜或需要更正,N-565申請是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提出更換文件的正式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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