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問: 我自 2008 年以來就是永久居民。我正在等待入籍美國的面談通知。我可以提出離婚嗎?我的配偶也是綠卡持有者。這對我的入籍會有影響嗎? 答: 如果你在2008年即獲得永久居留權,我認為此時申請離婚不會對你的入籍面談產生任何影響,除非你是通過配偶的申請來移民並且美國移民局發現你的婚姻有欺詐的行為。 移民局 綠卡 上一則 移民/F-1簽並用工作許可 若移民申請被拒會失身分 下一則 移民/ I-751待審期間 受益人無義務告知將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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