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探親簽證逾期居留 子女應對有方法

讀者問:
去年12月,我父母一起持十年旅遊簽來美國看我。入境時,兩人的I-94有效期到今年6月10日。兩個人的護照都還有好幾年才會過期。因為疫情,今年4月時我為他們申請了延期。我父親作為主申請人提交的I-539,我母親提交的I-539a。今天收到結果,我母親延到了12月10日,而我父親卻只延到了10月10日。請問:同一份申請為什麼兩個人的結果不一樣?如果照這個結果,那我父親已經非法滯留一個多月了。父母還在美國,兩個人身體狀況都不是很好,現在實在不敢讓他們踏上歸國旅程。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
答:
B1/B2延期的I-539申請,主申請人和家屬的B-2延期批准日期應該是一樣的。不一樣的原因可能是,移民局出錯;申請人表格填寫錯誤。在目前的情況下,如果你是美國公民,建議為父母提出親屬移民申請(I-130),父母遞交綠卡申請(I-485)。
如果你是美國永久居民身分,距離遞交公民申請的時間不遠了,也可以考慮讓父母先留下,等待你成為公民後,為他們申請移民。如果沒有這些條件,父母也不願意繼續滯留美國,那麼還是在盡量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離開美國。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