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額外收費? 麻州議會:法規有漏洞 擬修法禁

雖然州法禁止,麻州許多商家仍對使用信用卡的顧客額外收費,州銀行局指部分情況下屬合法,州議會則有意提案修補相關漏洞,但面臨聯邦法官裁決挑戰。
道格拉斯的Bob Parent近日為車子加裝倒車攝像頭,報價500元,刷卡後實際金額為517.5元,被多收3.5%。他檢視收據,發現多了一項「非現金調整」(Non-cash adjustment)。他另一筆1100元修車費用,也被多收40元。經查州法,麻州禁止商家對使用信用卡者額外收費,但詢問業者,回應卻是一直有此費用。
許多麻州居民或許都有類似經歷,小至餐館,大到汽車經銷商。消費者維權組織MassPIRG指,商家可提供現金消費者折扣,但不可對持信用卡者增收費用。
麻州銀行局(Division of Banks)表示,商家可對此額外收費,但禁止以此營利,例如可委託信用卡公司收帳,但不可要求分成,且必需提供顧客現金支付免額外費用的選項。
州議會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副主席、州參議員Paul Feeney表示,多數人不會隨身攜帶太多現金,刷卡是最常見的付款方式,常見情形是簽名刷卡後才發現被加收。對於銀行局意見,以及商家表示顧客付款前已簽名同意,他感到驚訝,指此為法律漏洞。
州眾議會消費者保護協會主席Tackey Chan表示,必須改變此現象,正研擬最佳對策。目前修法可能受阻的因素包括紐約州也有類似禁止刷卡額外收費的法規,但聯邦法官近期裁決偏向商家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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