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澤西州府員工性騷被禁聲 新州高等法院同意審理
新澤西財政局採購專員烏莎千諾克(Viktoriya Usachenok )屢遭上司性騷擾,2017年提告後,被迫簽保密協議,新州高等法院上周同意處理這名州府員工的訴訟。
根據2017年提出的訴狀,她受到跟蹤,調戲,肢體接觸和攻擊,不斷收到她不歡迎的禮物和花,上司對她講出「不適當的話」,不斷對她展開「進攻」;她正式提告後,長官威脅她,不准談論正在調查的事,否則開除。她憤而進一步告州政府,對她造成職場受到迫害的「二度傷害」,外加「禁口令」;但上訴法院判她敗訴。
她的律師艾卜勒(Christopher Eibeler)說,調查中保密協議的作用是讓受害人和目擊者都不敢出面談職場性騷擾、性攻擊或歧視,這方面的現行法規和州長墨菲簽署實施的法案相抵觸;法案禁止主管或雇主拿保密協議來保護自己。
高等法院還在審理烏莎千諾克案期間,新州公務體系委員會把有關法規改為調查人員得「請求」,不得「指示」雙方簽署保密協議,也刪除「不遵守,將予懲戒」的條文。艾卜勒說,修改後仍有限制言論自由之嫌,實屬違憲。
上訴法院的法官說,把簽署保密協議的規定從「法律規定」改為「要求」,表示沒有限制言論自由,也同時保護了原告、被告雙方。上訴法院三名法官以原告「無法說服我們」為由,判決原告敗訴。
艾卜勒在高等法院審判庭上說,州政府的保密協議法規限制員工的程度,遠超過全國勞工關係委員會所採用的標準,這毫無疑問會破壞「新澤西終結歧視的堅定立場」。
州檢察長辦公室反駁說,「要求」簽署保密協議毫無威脅問題,員工可不予理會,不必害怕受到報復或懲處。
高等法院還沒排定雙方口頭辯論的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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