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拖累家人 賓州男搶銀行吃牢飯 希望待在監獄終老

賓州萊康明郡(Lycoming County)60歲翁瓊斯(Robert A. Jones)上月搶銀行,落網後透露希望繼續待在監獄吃牢飯,以免成為家人的負擔。
瓊斯3日對搶劫指控認罪,他向郡法官提拉(Ryan Tira)供稱,自己的健康狀況惡化,且已30年未與家人聯絡。
法官考量瓊斯的精神狀況,根據認罪協議判處他45到90個月不等的刑期,且須歸還2000元,關押在州立監獄。
前科累累的瓊斯是賓州哈里斯堡(Harrisburg)中途之家居民,他宣稱1990年代以來搶過24家銀行,他上月搶奪艾倫鎮大道(Allentown Boulevard)7200街區的澤西海岸州銀行(Jersey Shore State Bank)被捕。
瓊斯犯案時穿著黃色雨衣和醫療口罩,他把寫有「這是搶劫」的紙條交給銀行一名女性出納員,並告訴她,「記得妳受訓的內容」,瓊斯得手5000元後揚長而去離開銀行。
法院文件寫道,瓊斯離開時被攝影機拍到,他穿越停車場時脫下黃色雨衣;監視器畫面顯示,瓊斯消失後,一輛1999年式的豐田嘉年華汽車(Toyota Camry)出現,後座有黃色物體,警方依車牌查到車主為瓊斯。
中途宿舍的監視器畫面顯示,瓊斯從車中拿出一個黑色袋子並帶進室內,而他身上穿著的衣服與搶劫時類似。
當警方持搜索票上門查案時,瓊斯說:「我沒什麼好藏的,這是我的最終章。」
提達頓谷(Tiadaghton Valley)警察塞古拉(Justin Segura)說,瓊斯被告知搜索票的目的時,瓊斯答道,車輛將自證其詞。警方隨後在車裡發現黃色雨衣、醫療口罩和超過3000元現金。
瓊斯坦言走投無路,無意傷害銀行的任何人,且原以為會在犯案三、四天後才被抓,不料沒過多久就被繩之以法。
法院文件顯示,瓊斯去年6月28日假釋,該刑期源自他2008年在拉克萬納郡(Lackawanna County)犯下的竊盜案,判刑15到30年。
至於為何前往澤西海岸犯案,瓊斯供稱他已在匹茲堡、費城、蘭卡斯特等地搶過24家銀行,想到沒人認識他的地方犯案;州與聯邦法院紀錄顯示,瓊斯有多項竊盜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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