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州州長簽命令 外州婦女墮胎免起訴

賓州民主黨籍州長沃爾夫(Tom Wolf)緊隨其他民主黨籍州長的行動,保護到賓州墮胎的外州婦女,免遭其原籍州的起訴。
沃爾夫上周簽署行政命令,並發聲明表示,他將拒絕其他任何州要求逮捕或拘留到賓州墮胎的婦女、以及任何提供或協助墮胎的醫護人員。
早前加州、科羅拉多、北卡羅來納州及其他多個民主黨州長已發出類似聲明,沃爾夫的說法與他們基本相同。
自聯邦最高法院上月推翻「羅訴韋德案」的憲法保護墮胎權後,墮胎是否合法即交由各州自行決定;民主黨州誓言保護婦女墮胎權,但共和黨州則視為犯罪而禁止,因而出現婦女跨州墮胎的問題。
沃爾夫簽署了行政命令保護婦女到賓州尋求墮胎協助;他在聲明中表示,透過簽署這項行政命令,確認在賓州尋求及提供生殖健康服務的個人是安全的,不會受到處分及起訴。
在賓州,懷孕24周內墮胎仍然合法。沃爾夫一向支持婦女墮胎權,過去五年已三度否決共和黨控制的州議會提出的限制墮胎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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