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染疫隔離 費城企業主須給帶薪假 適用25人以上公司

費城市議會日已通過一項法案,要求員工25人以上的費城公司及企業提供新冠肺炎帶薪假,確保染疫的員工在隔離期間仍給付薪資。
該法案由費城市議員肯黛拉·布魯克斯(Kendra Brooks)提出,倘若員工確診需要隔離、或有家屬確診需陪同照顧時,公司需向員工提供新冠肺炎帶薪假,且上限為40個小時。
該市目前並未執行有關新冠肺炎帶薪假的相關法案,因此布魯克斯提案強調染疫帶薪假的重要性,並聚焦在規模50人以上的公司,該政策將持續至2023年年底。
「隨著防疫政策陸續放寬,我們必須確保員工不會成為便利和利潤的犧牲品,」布魯克斯在聲明中說道:「法案的通過凸顯這個城市中低薪勞工的勝利,現在他們終於不用再擔心,如果染疫在家會造成家中經濟更大的負擔。」
布魯克斯同時也是「工人家庭黨」(Working Families Party)的成員,但3日的會議上布魯克斯也面臨該黨許多成員的質疑,認為此舉恐怕衝擊到小企業。
事實上,聯邦政府在2020年的前九個月也曾提供疫情帶薪假,不過該政策時效已過,之後也未持續更新;起初布魯克斯將帶薪假的門檻設為員工人數10人以上的公司,但遭到市議會其他成員反對,才在上周又調升至25人。
然而,辯論聚焦於豁免提供帶薪假的門檻設為員工人數低於25人的公司,而目前符合這些條件的公司大約3000家。
布魯克斯指出,門檻訂為員工人數25人以上的公司已豁免費城85%的雇主,且保護到小企業、非裔及拉丁裔的雇主;但若將門檻訂為員工人數50人以上,則會有94%的雇主豁免,對員工的幫助效益會相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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