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新規:百人以上企業 須給有薪疫苗假

白宮官員1日表示,聯邦防疫規定細則將增加「百人以上企業須給員工有薪疫苗假」一項,接種後若有副作用須請病假,亦應給薪。
防疫規定要求中、大型企業規定員工必須接種新冠疫苗,否則定期檢測,白宮預算辦公室根據聯邦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病疫期間緊急標準」規定,預定本周內公布新的實施細則。
新增的實施對象是公司行號,不論員工是否集中一地辦公,總數達百人即須遵守。與聯邦單位有業務來往的民間公司,已在規定範圍之內。
若有副作用 也可請帶薪病假
勞工部發言人說,受此規定規範的雇主,除非已要求員工不打疫苗,就得定期檢測並於上班時間戴口罩,否則必須「制定、實施、強制執行新冠病疫疫苗政策。」新規定要求雇主提供有薪假讓員工接種疫苗,接種後若有不良反應,須請假休養調理,病假期間也不得扣薪。
白宮預算管理局已檢討完畢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的新規定,預定幾天內就會在聯邦公報上公布實施。
白宮在公布今天這則新規定時,另外提到聯邦政府承包商可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拒絕接種疫苗的員工。
拜登總統9月簽署行政命令,規定所有聯邦政府承包商的員工,最晚須於12月8日之前打完(兩劑)疫苗,結果,美國航空、西南航空等大型企業,有部分員工抗拒不打。
西南航空執行長已言明,他不會開除拒打疫苗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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