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前總理納吉剛入獄 其妻羅斯瑪也遭判賄賂罪

馬來西亞媒體報導,前總理納吉(Najib Razak)日前因SCR國際公司貪汙案被判有罪需入獄後,吉隆坡高庭法官1日裁定其夫人羅斯瑪(Rosmah Mansor)在「砂校電供弊案」被控3項罪名全數成立,判決10年有期徒刑與罰款9.7億令吉(約2.1億美元)。
星洲日報、中國報與當今大馬報導,羅斯瑪在砂拉越內陸369所學校的太陽能板混和柴油機維修及運作綜合工程合約索賄與收賄,金額合計達1.94億令吉(約4200萬美元)。儘管她皆不認罪,但法官仍裁定罪名成立,賄賂金額5倍的9.7億令吉罰款也比納吉被判的2.1億令吉(約4500萬美元)高出許多。
法官據報表示,如果羅斯瑪拖欠罰款,每一項罪名須分別再監禁10年,最高可多服30年的有期徒刑。不過,羅斯瑪的律師團隊已表明要上訴,因此法官批准她在上訴期間以200萬令吉(約44萬美元)交保候審,坐牢與罰款均暫緩執行。
70歲的羅斯瑪以熱愛奢侈品跟珠寶聞名。馬國警方2018年突襲納吉夫婦的住處時,就起出一條價值160萬美元的黃金鑽石項鍊、14套頭飾跟272個愛馬仕包包等。法官作出有罪裁定後,羅斯瑪當庭哽咽表示,對今天的判決感到非常難過,但尊重法院的裁決,「沒人看到我拿錢,沒人看到我數錢…但若這就是結論,我就留給神」。
根據馬國刑訴程序,羅斯瑪可上訴至上訴庭和聯邦法院。馬來西亞聯邦法院將是最終審,如果她還是被判有罪,將依據判決入獄服刑與罰款,除非馬來西亞最高元首給予特赦,否則羅斯瑪仍需入監坐牢。據報導,羅斯瑪仍面臨另外17項洗錢與逃稅的指控,但均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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