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將台灣列為不友好國家 允許民眾用盧布償還敵國債務

俄國塔斯通訊社報導,俄羅斯聯邦政府7日批准不友好國家和地區名單,台灣是其中之一。根據這一法令,俄國企業與不友好國家企業進行交易時均須俄國聯邦政府批准,且一律以俄國貨幣盧布進行交易。
名單中提到的國家,均為俄國對烏克蘭展開特別軍事行動後,對俄實施制裁或加入制裁的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歐盟國家、英國(包括澤西島、安圭拉、英屬維京群島、直布羅陀)、烏克蘭、蒙特內哥羅、瑞士、阿爾巴尼亞、安道爾、冰島、列支敦士登、摩納哥、挪威、聖馬利諾、北馬其頓、日本、南韓、澳洲、密克羅尼西亞、紐西蘭、新加坡和台灣。
俄國聯邦政府指出,根據這項法令,對上述名單中外國債權人負有外匯義務的俄國公民和企業、州、地區及市政機構,將一律以盧布支付。這項新的臨時措施適用於每月超過1千萬盧布(或類似金額外幣)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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