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跟母山羊發生性行為 馬國鰥夫面臨20年徒刑或鞭刑

馬來西亞一名60歲男子被控跟一隻母山羊發生「違反自然性行為」,一旦被判有罪,可能就要面對鞭刑或最高2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
每日郵報與馬新社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7月27日中午,地點是萬撓(Rawang)甘榜雙溪布雅(Kampung Sungai Buaya)村內一棟房屋後方,被告沙里哈山(Shaari Hasan)是一名鰥夫。當時,45歲的女性山羊飼主聽到山羊發出哀號後前去查看,卻發現半裸的沙里哈山就站在羊的旁邊。
據報導,沙里哈山被發現後立刻逃跑,女飼主隨即發現疑似遭性侵的母羊已死。她向警方投訴,母羊的屍體則送到獸醫服務部門進行屍體檢驗。
報導指出,沙里哈山被控違反馬來西亞刑事法典第377條。當他聽完起訴狀宣讀後,點頭表示明白與俯首認罪,但看到檢方出示作為證物的被扣押衣物時,卻向法官否認面前的綠色T恤與褐色長褲歸他所有。法官隨即裁示,由於他不承認證物,因此認罪紀錄「不可被接納」,並指示再度宣讀起訴狀,沙里哈山隨即表示不認罪。
據報導,委任律師為沙里哈山申請交保,但檢方以他犯下嚴重罪刑而反對。法官最後裁定不得交保,擇定12月24日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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