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院判須賠償慰安婦1人1億 日本抗議、召見大使

南韓法院今天判決日本政府賠償12名韓籍慰安婦受害者每人1億韓元(約9.1萬美元),日本政府發言人加藤勝信對此表示「極度遺憾」與強烈抗議,外務省並召見南韓駐日大使。
NHK報導,今天南韓法院一審判決認定,當時日本對韓籍慰安婦是「計畫性與組織性違反人道的犯罪行為」,不適用國際法上「主權免除」原則;且原告等人遭到「難以想像的激烈身心痛苦」,因此判決日本政府須賠償原告1人1億韓元。
日本政府發言人、內閣官房長官加藤勝信今天在記者會上重申「主權免除」原則,並表示已多次表達這起訴訟南韓應不予受理的立場。
加藤勝信也說,日本與南韓在1965年簽訂「日韓賠償暨經濟合作協定」,包含慰安婦問題在內,所有日韓間的財產、賠償等問題「已完全且最終地解決」,2015年間兩國也獲得共識,確認是「最終且不可逆地解決」。
加藤勝信說,對南韓判決「極度遺憾,日本政府完全無法接受,已表達極度強烈的抗議」。
外務省事務次官秋葉剛男今天上午召見南韓駐日大使南官杓,當面表達極度遺憾與抗議。南官杓會後受訪時表示,會中日本政府表達對於這次判決的立場,他則表示會在不影響日韓關係下,努力解決此事。
南韓12名慰安婦受害人2013年對日本政府提出訴訟,主張因為日本「違反人道的犯罪行為,遭受精神上的痛苦」,向日本政府求償12億韓元(約109萬美元),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去年4月起開始審理。
另外,還有一件20名韓籍慰安婦的遺族向日本政府提出求償訴訟,南韓法院預計1月13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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