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醫院拒收記
在美國生活多年,深知醫療費昂貴,但卻無法想像有那麼可怕。去年底,我被休斯頓地區心臟科豐醫生診斷出心律不整,歸結數個可能肇因,一則為家族遺傳,再者是有心臟血管病史者,三為情緒、壓力和肌肉老化,最後一種可能是「睡覺打呼」呼吸不順所致。
豐醫生建議先從第四個原因著手,我立刻帶回一組儀器「陪睡」一夜,結果睡眠測試顯示我在「睡眠中呼吸暫停」,解讀的風險為「輕中度」範圍,可藉手術來改善,若放任症狀惡化,餘生的每個夜晚,就必須要戴上呼吸器睡覺以規避風險。
隨即,我詢問耳鼻喉科醫生,被告知所謂的手術改進,是要把喉嚨兩側的扁桃腺移除,且將喉嚨上方和周邊組織切除一些,以擴張這一段氣道的橫截面,讓呼吸更通暢,隨後安排在三月十九日動手術。按當時我的健康儲蓄帳戶(HSA)醫療保險選項,我所承擔的自付額為五千七百六十美元,以滿足保險計畫的「門檻費用(Deductible)」需求。
那段時間,我工作的部門被老東家打包整個賣給V公司,於四月一日生效。職工福利幾經變動,在三月中才又定調,原公司員工保險計畫到四月一日半夜失效,而V公司的保險計畫則在四月二日零時生效,V公司人力資源部信誓旦旦地宣布,這將是一個「無縫接軌」的境界。
我連忙將我的手術時間延至四月二日下午,好讓我因手術自付的費用,得以算入V公司新的醫療計畫中,且被視為繼續積攢新保險計畫Deductible的額度。我又趕忙在V公司福利中心網頁上註冊,並且選擇一個更貴的PPO保險選項,固然在今年內每月自薪水扣除的保費會增加,但是心想動手術所需的Deductible也相對降低,後來證明果真奏效。
我與福利中心聯繫,可否將我的情況視為特例,提早送交給醫療保險公司,得到的答覆是我如果屬於團體保險,就無法將我的名字拆出,提前送出。
四月二日清晨,福利中心再次確認我的資料已送給醫療保險公司,但是保險公司的系統內還查不到我的資料,我帶上所有舊保險資料和V公司的保險說明,前往醫院再說。院方想必在四月一日已審查過我與老東家尚稱有效的保險資格,要求我支付五千七百六十美元的費用。我秉持著「誠實是最上策」的原則,全盤托出我的狀況:「我當天有V公司的醫療保險保障,卻無法提供個人有效保險計畫的ID號碼。」
院方告知整個手術費,倘若通過保險計畫者為七萬七千美元(即使個人自付額不會那麼高),如果不考慮保險完全自付,則可享受五折優惠,但也要繳交三萬八千五百美元的天價。院方也拒絕我願意預付一萬五千美元部分費用的方案,加上這又不是攸關生命的緊急手術,雙方在費用上沒有交集,我只好打道回府。
隔天四月三日,同事看到我照常上班,聽聞我被醫院拒收以及「天價」的手術費,每個同事的下巴都快掉下來了。當天下午也有一個同事要去看門診,卻同樣沒有新的保險訊息,我竟然建議他撒一個「白色善意謊言」,先看診再了結費用。
四月五日,我的資料總算顯示在保險公司的螢幕上,我連忙以新的醫療保險計畫安排手術,這下如我所願,我的總自付額降到了兩千二百美元。
經歷被醫院拒收的烏龍事件,看來在美國不但生不起病,更不能沒有醫療保險,當然鍛鍊身體自求多福,才是根本解決之道,與諸位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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