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住到美國人家
之前有一個中國室友,中斷聯繫十年後,去年突然與我連絡上,說她拿到學位了,但一直找不到工作,而她的簽證快到期,不願意回國,因此她要我幫忙找一個有美國身分的人結婚,好取得身分而得以繼續住在美國。
我問她,妳十二年前到美國唸書時,有打算從此不回國嗎?她說是。「那麼妳怎麼當初沒想找人約會?十幾年來妳在幹什麼?」我直截了當地問。「我不想靠人。我只想自己拿到學位後找到工作就可以申請綠卡,誰知道世局變化那麼大,中美關係緊繃。」這是她的回答。
我不以為然說,「鄧小平不是說了,不管白貓黑貓,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貓?既然不回國,妳哪兒有管道哪兒就得走才是。」
後來我還是不忍心,幫她找了幾個對象,每一個對象看起來都似乎會成功,無奈最後竟然全都泡湯,叫我扼腕不已。
沒路可走了,我給她出個主意,「如果妳的專業太窄,不易找工作,是否考慮向下轉,再去讀個容易找工作的學位?例如若數學不錯,就去讀個統計碩士。統計在美國很好找工作。」這也使我想到,我一個朋友的丈夫在台灣原是英文系畢業的,來到美國留學後才發現,自己雖是英文系畢業的,但英文水平才約美國人的小學四年級程度,為了要留在美國,痛定思痛轉讀數學系,再從數學系接觸到電腦,還沒畢業就已經找到電腦公司的軟體工作,身分也很快就下來了。那是五、六十年前的事了,而今,她天天急到頭髮發白,怎麼沒想到「以退為進」的方法?
後來她果真聽從我的建議,去申請一個大學入學。由於那個大學在我家附近,我就好心地歡迎她住到我家,她也很開心接受。
當我把這個主意跟丈夫說,丈夫一口回絕,「不可以,她不可以住在我們家。她必須自己去找她的住處。她不是說她想找美國人結婚嗎?那就去找Buckhead或是Virginiahighland區域,有很多美國年輕人在那裡租房子,這樣她找到對象的機會更多。」
丈夫對這件事的激烈反應超過我的預期,我知道我的好客犯錯了,在邀請人來我家住之前,我沒有依照美國的規矩,先和伴侶商量後才行動,我的想法仍然是台灣式思考,反正家裡還有空房間,就像家裡有來客,只是增加一雙碗筷而已,但其實不然,美國文化根本不接受外人長期住在家裡,因為美國人注重隱私,他們才不考慮省錢這種做法。
你說美國人小氣嗎?不,夫妻的隱私不容外人攪局,這是生活,美國人連老年父母也不會住到子女家去的,寧可在子女家附近買屋或租屋居住。而十八歲以上的子女也寧可搬出父母的家花錢在外面租房子,這也與美國文化從小就得學習獨立,到老了仍然得獨立,而獨立就是美國人最重要的尊嚴,也是美國精神。
我們從小深信「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換到美國,這是極端的錯誤,一切都是要靠自己。獨立,就是美國最重要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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