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吃蕨菜

「地球上只有兩個地方的蕨菜是最美味的,一個是韓國的濟州島,另一個是美國華盛頓州!」偶然讀到韓裔美食作家韓蘇米(Sumi Hahn)為《西雅圖週刊》撰寫的美食專欄的這句話,我多少為自己也有機會品嘗到這種華州盛產的野菜而感到欣喜。
今年春天我在華州的奧林匹克半島待了一段時間,四周便是被這樣的山蕨包圍著,由於位處太平洋富卡海峽(Strait of Juan de Fuca),氣候潮濕多雨,十分適宜這種蕨類植物的生長。據估計有幾百種野蕨分布在半島上,但是真正適宜食用的只是一小部分,在所有可食的蕨菜中,毛蕨(bracken fern)也許是最怡口的美味,稱得上是山蕨之王。
毛蕨的形狀較易辨識,除去和其他蕨菜大同小異的隱花特徵,最突出的地方就是它枝頭在春萌的時節會吐出捲曲的毛頭,俗稱「毛拳」或「龍頭」,我小時候在貴州聽人們常叫它「雞爪菜」,這裡人則稱它「提琴頭」(fiddlehead),讓泥腥味的野菜沾上了一點陽春白雪氣。
毛蕨最喜生長在光照充足的溝沿之處,雖說它枝葉嬌嫩,一旦孢子落地生根便有不可思議的生長力,它會頂破堅硬的土石,從極細小的縫隙撐擠而出,甚至公路的柏油板塊也壓它不住,它簡直就像是一隻舉起大葉子的螞蟻。
當地允許每人每天限量採摘,雖然大多美國人不吃蕨菜,制定法規是為了保護生態平衡。我們沿著山徑一路採摘,不消一個時辰竟然滿載而歸。帶回家用開水焯過,然後用蝦仁和雞蛋熱炒一下,略帶苦味,卻鮮氣逼人。剩下的蕨頭撒上蒜、鹽和鮮椒醃上,幾日後便可取食,醇香愈濃。
當地人不食蕨菜是源於鮮嫩的成分中含有可能致癌的蕨甙素,然而經過水焯熱炒等去毒除腥的手段,適量食用仍不失為一道難得的美味。有一次摘蕨菜時遇到一位當地的藥膳達人,這位美國人十分熟諳奧林匹克半島的植物和藥草,尤其對印地安人傳統飲食頗有研究。他告訴我,很多野生植物都是可以食用的,比如極常見的北極蜂鬥菜(Arctic sweet coltsfoot)、稻槎菜(common nipplewort)、荒地萵苣(wall lettuce),甚至長滿針刺的螫人藤(stinging nettle),都是熱可烹炒煮湯,冷可涼拌沙拉的野菜,而毛蕨更是印地安人祖祖輩輩的傳統佳餚,往往用火炙或坑蒸的土法烹製而食,流傳於西北地區。
看來我們有時過於依賴幾千年來經過了基因改造的食品,反而對豐饒富足的自然物產漸漸疏遠了。(寄自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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