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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皇后區華裔狼醫案 檢方盼延長追溯期

南非武官之子與侯友宜相見歡 陳進興兒也在美國重生

錢會說話(上)

徐至宏∕圖
徐至宏∕圖

我抱著五個月大的兒子,隨身攜帶保溫奶瓶、尿布等,與妻子並排坐在紐約市移民局辦公室內接受面試。中年移民官員,禿頂,戴著一副厚眼鏡,無精打采地翻閱卷宗,然後凝望著窗口,很久沒有看我一眼。

這是申請PR(美國永久居留權)的面試,如果通不過,就必須攜妻帶子回台灣去了。爸媽見到這個漂亮孫子一定特別開心,但是台灣找不到工作,即便有了個職位,薪資恐怕只有此地的數十分之一。

緊張,覺得嘴巴裡裡外外發乾,不斷地舔嘴唇;妻對我使眼色,示意不可以當眾失態。不是過慮,有時候我的確會忘了身在何方,抬起腿來隨興地放幾個響屁。剛吃過奶瓶的兒子要打嗝,趕快直著靠向肩頭抱他,輕輕拍背,肩上鋪一塊尿布,防備小孩吐奶。

疲憊的移民官聲音宏亮:「哪一家公司為你申請PR(永久居留)?」

申請表上大字寫得明明白白,他沒看到?我謹慎回答:

「國際商業機器公司(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IBM。」

「這幾年IBM雇用了很多中國佬(Chinamen),每天都有你們這些人來這裡申請PR。」

他快速地翻閱卷宗,嘟嘟囔囔自言自語了一陣子,問了幾個例行問題,我機警地隨問隨答。面試接近尾聲,他抬起頭來,斜垂著的雙目睜開了,額頭幾條橫紋顯得更深,問道:「IBM每個月付給你多少錢?」

我老老實實告訴了他,這人又問一遍同樣的問題,確認答案無誤後,他勃然大怒,猛地站起來,把手中筆重重往桌子上一摔,像一頭動物園中的野獸,在辦公室的狹窄空間中走過來走過去,口中念念有詞,咒罵不絕。他的步伐和言詞都愈來愈快,我努力去聽,想瞭解一下這人為何憤恨如此?他說:「……上帝詛咒這些外來的入侵者(God damn these foreign intruders),一幫窮鬼享受我們創造的一切……搶工作、買汽車、買房子,有的還領社會救濟金;看到沒有,這個連英文都說不太好的Chink,居然薪水比我高很多。我在這個該死的破辦公室工作十幾年了,每天簽字讓外國入侵者來美國賺錢。啊!上帝保佑美國。」

我說錯了什麼話?千萬別一怒之下拒絕我的申請!重病的父親、年邁的母親,在台北等候好消息:兒子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IBM的工作穩定,一家人不再過窮日子了。忐忑不安,我以惶恐的眼神注視這名怒漢。

移民官坐回椅子以雙手撐著頭,又翻看一下我的卷宗,不耐煩地將卷宗合起來丟進一只公文筐子中,不再看我們,揮了揮手大聲喊著:「Next!(下一個)」

一對印度夫婦急著進來,我們慌忙提著大小包包,抱起兒子匆匆奪門而出,辦公室外坐著一排人等候面試。

從移民局出來,狼狽疲倦,好像大病了一場;極不愉快的人生經驗。開車從紐約市北行回東魚殺鎮(East Fishkill),一路上心情甭提有多麼低落了。腦海中不斷浮現出移民官員的怒容,申請永久居留的事,看來真不好說。

我的電子技術員奧拓.佐納,隨猶太父母從德國移民美國,為我做了精闢的分析:「移民局官員的態度傲慢很正常,有時候還跳起腳來罵人,因為他們的服務對象沒有投票權。普通公務員的薪資不高,肯定比電機工程師少得多,知道了你每月掙多少錢,那個人當然會氣到鼻子眼睛冒火!」

奧拓說:「美利堅合眾國有三大忌諱:不能問薪水多少,不能問年齡,不能問房事能撐多久。問了美國人也不會直接答覆的,只有你這外國佬實話實說,真傻!」

「那麼我該怎麼回答?」

「你應當說:我永遠賺不到足夠的錢,寄來的帳單太多了。」

「年齡為什麼不能問?」

「美國人活得太幸福,人人怕老怕死。How old are you?它的標準答案是:I have not reached my prime yet.(我還沒有到達我的輝煌歲月)。房事紀錄也不要告訴人家,美國人最喜歡拿性無能開心。標準答案:I could have done it all night.(我可以整晚做下去)。」

這位猶太老鄉,對美國的瞭解可謂透澈。

兩個月後,接到移民局通知,妻與我都獲得美國居留權,在美國出生的兒子,依法是美國公民。幾位華裔老同事告訴我:IBM公司是美國電腦龍頭大哥,大哥要的人,移民局一般不會刁難。你這麼快就拿到美國居留權,是因為有個新法令,過去華人的申請案子,一般要等許多年,我們不敢換工作,大半輩子賣給IBM了。

1882年5月,美國國會通過「排華法案」,明文規定華人不可入境美國,在美國的華人,離境後禁止回來。這是美國唯一歧視排斥某特定族裔的法令。「排華法案」執行了六十一年,到了1943年,中美同為二次大戰同盟國,為了表示對華友好,美國通過另一法案:Magnuson Act「瑪格紐森法案」,每年允許一百零五名華人移民入境美國(學生、旅遊、公務,商務不在此限)。直到1965年,美國通過新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移民與國籍法案」,全世界各國的移民名額應一視同仁。於是華人移民每年從一百零五個名額大幅度躍升。

「移民與國籍法案」執行不久,我於1966年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屬於頭幾批華裔受益者。

持有永久居留權最大的好處:可以跳槽找個更好的工作。然而IBM是大眾公認的好公司,員工待遇略高於其他,工作環境好,福利不錯,購買該公司的股票有優惠等。按部就班憑著努力一步步升遷,積累了資歷和財富,再妥善小心地做點投資,二十年後肯定就是位面團團的富家翁了。

當年我們一塊在IBM當初級工程師的好幾位老哥們兒,幾十年沒換工作,在IBM幹到退休。他們的身家財產豐厚,擁有好幾棟漂亮房子、兒女上長春藤大學或史丹福等名校、環遊世界多次,歐洲各大小旅遊點瞭若指掌,互傳信息:法國里昂某鄉下有間餐館,一頭山羊的耳朵裡長出幾棵青菜來……

我的收入不夠,養育兒子的開銷愈來愈大,妻子身體虛弱,無法工作,每月必須匯錢給在台的父母親,光憑一份死薪水,存錢困難。馬不吃野草不肥,非得找到其他的生財之道不可。(上)

移民局 IBM 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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