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特賣廠房給台積還貸款 董座女與員工14人涉內線遭訴
力特光電出售南科廠房給台積電的重訊尚未公布前,疑有家人與員工先行買股,台北地檢署依內線交易罪起訴14人,趙寄蓉父子則獲不起訴。AI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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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偏光板廠力特光電科技公司,6年前宣布出售南科廠房、設備給台積電,處分利益可償還銀行貸款,力特董事長趙寄蓉在家庭聚會和兒子趙輝生討論時,女兒趙輝儀聽聞,涉嫌在股票禁止交易期間下單買股,擬制性虧損930元(台幣,下同),無犯罪所得。台北地檢署查出,趙輝儀及員工等14人涉內線交易罪,依法起訴,趙寄蓉父子獲不起訴。
檢方查出,力特光電、台積電高層於2020年7月21日議定交易價格為36億5千萬元,簽訂保密協議書並委任鑑價,後續交易已具高度實現可能性,利多消息明確;同年8月12日發布重訊,出售南科廠廠房及附屬設備給台積電,處分利益6億5千萬元,可用於償還18家銀行聯貸債務。
起訴指出,趙寄蓉在周末家庭聚會,和擔任副總經理的兒子趙輝生討論出售南科廠房給台積電,女兒趙輝儀聽聞利多消息,涉在重訊公布前一天,下單買進93張力特股票,擬制性虧損930元。趙輝生妻子林葦崎將聽聞的消息告知父親林志謙,林父涉調度資金、下單買股,擬制性獲利約300萬元。林父胞兄林圭聰得知,也涉買股,擬制性獲利11萬餘元。
趙寄蓉表示非常反對內線交易,不知道女兒在重訊前一天突然買進股票,他跟兒子討論公司的事不會強調某個重訊,也絕對不會說哪天要發重訊。檢方查無趙寄蓉父子不法事證,趙也不知家人買股票,處分不起訴。
案件核心是力特光電出售南科廠房與附屬設備給台積電,交易金額約36億5千萬元,後續重訊公布後被認定屬重大利多,與是否提前得知消息有關。 檢方指趙輝儀在重訊前一天買進93張力特股票,趙輝生妻子林葦崎轉告家人後,林志謙與林圭聰等人也涉買股,合計14人遭依內線交易罪起訴。 檢方查無趙寄蓉與兒子趙輝生直接從事違法交易的證據,也未能證明他們明知家人會在禁買期下單,因此對趙寄蓉父子處分不起訴。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