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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媽媽面…陌生婦公園呼3歲男童巴掌 法院重判「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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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方姓婦人在興仁公園出拳掌摑3歲男童,法院判刑5月。(記者張議晨/翻攝)
高市方姓婦人在興仁公園出拳掌摑3歲男童,法院判刑5月。(記者張議晨/翻攝)

高雄方姓女子在公園碰到3歲男童,無緣無故當著母親面前賞男童巴掌,導致男童重摔在地,左耳及頭部多處挫傷,整個過程被PO網,網友怒批「拳頭都硬了」,方女事後辯稱是男童用台語嗆她「吃屎」,法官不採信,依傷害罪判刑5月,不得易科罰金。

今年5月23日下午5時許,3歲的楊姓男童在母親陪同下,於公園兒童遊戲場騎著搖搖馬,不料方姓女子(有傷害前科)行經該處,先是在男童後方踱步,隨後竟無預警出手猛揮男童臉頰一巴掌。

由於力道過猛,男童瞬間從搖搖馬摔落地面,坐在對面的男童母親目睹全程,驚恐地抱起孩子並當場質問方女為何動手。方女態度傲慢,聲稱男童「出言不遜」,要「替家長教訓孩子」,母親憤而報警處理。經高醫急診診斷,男童左耳及頭部均受有挫傷。

高雄地院審理時,方女辯稱自己當時只是「管教小孩」,並指控男童對他說了台語「你吃屎」,她才一時激動失控;但男童母親反駁,稱孩子才3歲,家中也沒人說台語,連國語都表達不清,怎麼可能那樣說。

法官認為,方女和男童素不相識,對楊童「絕無任何管教或懲戒權限」,考量方女有傷害前科,犯後毫無悔意又未賠償和解,依兒少法加重其刑,判徒刑5月,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精華 FAQ

  • 她在兒童遊戲場無預警出手掌摑男童臉頰,力道過猛使孩子從搖搖馬摔落地面,並造成左耳及頭部多處挫傷,整個過程還被拍下並引發輿論撻伐。

  • 方女稱男童曾用台語罵她「吃屎」,她才失控動手,還辯稱是替家長管教孩子;但法院認為雙方素不相識,3歲幼童也難以做出該種言語,說法不足採信。

  • 高雄地院依傷害罪判方女徒刑5月,不得易科罰金,並因她對兒少施暴而加重其刑;法官也考量她有傷害前科、犯後毫無悔意,且未賠償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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