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跳詐千萬和解金 雞排妹御用律師調解仍判6年
曾多次擔任網紅雞排妹(本名鄭采勻)委任律師的王啓任,與應召站業者徐智威以仙人跳手法坑殺43名嫖客,王又以律師名義詐取117萬元,估不法獲利達1254萬元(台幣,以下同),高雄地院審理後,今依發起犯罪組織罪、共同犯詐欺罪,判王啓任6年、徐智威7年6月。可上訴。
王啓任是執業律師,卻與應召站業者合謀仙人跳,雄檢當時痛斥王「違背律師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使命,與徐男、張男合組詐欺集團,以法律專業對被害人施壓和解,手段惡劣」,將王移付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審理後,決議停止王啓任律師職務。
檢警查出,徐智威曾誘騙兩少女下海,還教少女留下嫖客使用過的保險套、衛生紙設計「仙人跳」,以嫖客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撈錢,徐當時被依恐嚇取財、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刑6年。
徐男羈押獲釋後,2021年10月認識王啓任,雙方談妥合作模式,王要求徐應找「未成年」少女下海,才好簽立和解書,但徐堅持不能找未成年,最後雙方決定以假證件方式,假冒下海女子是「未成年」。
徐男便由應召站人員接洽嫖客,假裝是「未成年」少女下海,吸引特殊偏好的嫖客上門,完成交易後,徐男再與應召站成員假裝成少女的「父母」,出面逼嫖客和解,和解事宜則由王啓任負責接洽。
嫖客擔心曝光,乖乖答應與徐男和解,談論和解事宜時,王啓任還會跟被害人分析利弊,軟硬兼施,最後持假父母授權的委任書簽名,事成之後,王可分得和解金5成,其餘和解金則由徐男同夥朋分。
討到和解金後,王啓任還會要求被害嫖客支付律師費,指協助處理和解事宜也要付錢,前後有多人付出委任費,詐得117萬元雄檢偵辦後,依組織犯罪條例、共同詐欺取財等罪,起訴王啓任、徐男等11人。
高雄地院審理時,王啓任與多數被害人達成和解,調解金額達872萬元,並陸續依約給付,但法官認為王啓任與徐智威共謀整起犯行,兩人仍依發起犯罪組織罪、共同犯詐欺罪判刑6年、7年6月,其餘涉案9名同夥則判5月至4年6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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