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女兒與繼父嘿咻 母傷心擬討公道PO影片吃官司
失婚婦人扶養兩名女兒再嫁,2023年2月初,她在小女兒手機看到17歲大女兒與第二任丈夫嘿咻影片,涉嫌將影片傳給長輩想尋求公道,她因此吃上官司。台南地院法官認為,發生此案是家門不幸,她傳送影片的目的是在尋求支持,並非為滿足一時私慾或有其他不法目的,依供人觀覽少年性交影片罪,判她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內應付保護管束。
判決指出,2023年2月5日,女被告在鄰居住處看到小女兒手機內有第二任丈夫和她17歲大女兒的一段性愛片,她非常生氣,先要求小女兒把這段不倫性愛影片,以LINE通訊軟體傳到她的手機內。她並把不倫影片轉傳給叔叔與叔母和丈夫。丈夫把這段影片刪除;叔母則把影片備份到隨身碟,案經警方報請檢方偵查起訴。
法官表示,考量被告婦人開庭時坦承犯行,發生此案是家門不幸,她本身也是受害者,她傳送影片的目的是在尋求支持,並非為滿足一時私慾或有其他不法目的,她沒有前科而是一時失慮、觸犯法網,因此判她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內應付保護管束。法院並沒收其存有不倫影片的手機。
律師江信賢說,此案丈夫對再婚妻子所扶養的17歲繼女發生性行為,如少女是遭繼父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違反意願的強制手段發生性行為,依法是屬於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的犯行,可處3年以上至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江信賢說,縱使丈夫未對繼女實施強暴脅迫手段而為性交,由於兩人間存有親屬、監護、照護的法律關係,他利用權勢或機會與未成年子女發生性行為,也可依照刑法第228條處以6月以上5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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