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燙染「霸王髮」再上門遭拒 換家髮廊費用更高竟得手
20多歲張姓女子到髮廊燙染頭髮,費用2700元(台幣,下同,約83美元),她說身上錢不夠,質押健保卡離去。隔一段時間又上門要燙染頭髮,因前帳未清被拒。張女改到另一家髮廊燙染頭髮,費用6040元,她稱要去領款,結果一去不回。基隆地院審結,依兩次詐欺罪各判張女3月徒刑,應執行4月,如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女去年10月中旬某日,前往基隆市七堵區明德一路一家髮廊消費,店內人員完成燙染服務後,要求她支付2700元費用。張女說身上現金不足,質押全民健康保險卡後離去,事後未去付款。
隔了一段時間,張女又去這家髮廊要求燙染頭髮,店員要求支付先前積欠的錢,張女隨即離去,改去相距約90公尺另一家髮型沙龍店,要求店內人員燙染頭髮。店內人員完成服務後,要求張女支付6040元,她佯稱外出領錢,結果一去不回。
張女離開髮型沙龍後,竊取超商貨架上的一把藍色雨傘。警方接獲報案,循線查出張女涉案,通知到案說明後送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定張涉犯詐欺得利罪嫌兩次和竊盜罪嫌,向基隆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基隆地院簡易庭指出,張女恣意行騙、竊盜,對社會經濟秩序及他人財產安全造成危害,應受責難。審酌她坦承犯行及犯罪動機、手段、詐得或竊得利益,並考量張女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情狀,詐欺得利罪兩罪各處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竊盜罪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均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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