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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傳女演奏家裸照逼分手砲 恐怖前男友判賠100萬

知名女演奏家和男友分手後,遭對方偷手機散播裸照,並強迫她打「分手砲」,台北地方法院判賠100萬台幣。(示意圖/ingimage)
知名女演奏家和男友分手後,遭對方偷手機散播裸照,並強迫她打「分手砲」,台北地方法院判賠100萬台幣。(示意圖/ingimage)

有經營YouTube頻道的知名女演奏家和男友分手後,遭對方偷手機散播裸照,還寄恐嚇信和私密照片給她的媽媽,並強迫她打「分手砲」,前男友已被檢方起訴;民事部分,女方要求前男友賠償100萬元台幣(約3.1萬美元),台北地方法院全額判准,可上訴。

女演奏家主張,前男友和她分手後心生不滿,去年9月4日晚間7時許,男方到她住處商談感情問題,雙方發生口角後,前男友不顧她哭喊不要並掙扎,強行推倒她在沙發上,持續親吻胸部和嘴巴,並以生殖器磨擦她的下體,最終性侵未遂;隔天凌晨2時許,前男友偷走她的手機,透過LINE傳送存放在手機中的裸照等私密照片,給多名她的親友。

同年月9日晚間6時許,前男友寫了一封信,內容提及「高材生音樂女老師傑作,她可以在還有婚姻狀況就跟其他已婚男人上床做愛,甚至還自拍床上裸照」、「嚴重劈腿枉費當音樂老師」等語,將信和存有私密照片的記憶卡,一同寄給女方媽媽,藉此恐嚇她要散布私密照。

前男友經法院傳喚通知皆未到庭,也沒有提出書狀或任何聲明;台北地院認為根據刑案電子卷證,確認前男友犯行屬實,不法侵害女演奏家名譽、隱私和性自主權。

法院審酌女演奏家在音樂界很知名,且曾參與多場知名音樂會、音樂劇的演出,也曾當場音樂大賽評審,並經營YouTube個人頻道,而前男友則是長照機構負責人,並考量前男友加害情節、造成的影響等,認為前男友應賠償女方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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