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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持刀「背後猛刺」弒母 還拿手機朝遺體錄影數落

警方到案發社區採證。(本報資料照片)
警方到案發社區採證。(本報資料照片)

台中吳姓女子不滿洪姓母親常跟她要錢、碎碎念,拿菜刀從後猛刺母親害斃命,犯後還冷血拿手機拍媽媽遺體,一邊錄影一邊數落對她的不滿,法醫解剖發現洪婦創徑達18公分「刀刃幾乎完全插進身體」,吳則稱自己有思覺失調做精神抗辯,檢方不採信依殺人罪起訴向法院求重刑。

檢警調查,吳女(34歲)不滿母親常常跟她要錢,平時母女雖同居西屯公寓卻相處不睦,今年5月29日下午5時多吳本打算出門,剛好媽媽回家又再度跟她索討金錢,吳就以身上沒有現金為由拒絕,但母親隨即碎念並和女兒起口角。

吳一時氣憤衝進廚房拿了把長近30公分的菜刀回客廳,拉扯期間畫傷自己的手掌,又趁母親準備要回房間時,持刀從後猛力刺進對方背部,造成長約18.5公分的刀刃幾乎完全插進母親身體,當場刺穿胸腔、肺部,造成媽媽當場大量出血倒臥血泊。

未料吳女行凶後沒有馬上叫救護車,反而拿起手機朝母親錄影,還一邊數落對方長期要錢、對家人不聞不問等憤恨不平後,這才打110、119報案並表明弒母,但消防員緊急將洪婦送醫到院前就已經沒了呼吸心跳死亡,吳也留在現場向警方自首。

檢方訊時,吳女雖坦承有持刀刺母、用手機錄影等客觀事實,但矢口否認有殺害母親的犯意,主張自己罹有思覺失調症,無法控制自己行為,並以精神抗辯主張以刑法第19條減刑或免刑;而吳的家屬也證稱她和媽媽平時相處常有衝突,警方在現場也扣得作案凶刀。

法醫解剖鑑定指出,洪婦左後肩遭女兒持刀猛力刺入,刺穿肺部、切斷肺動脈,創徑達18公分,造成至少600毫升血塊血水留在體內,最終因大量失血休克死亡。

檢方並在吳女手機中,發現她行凶後朝母親遺體錄影,一在數落她要錢、對家人不聞不問等憤恨不平,可認定她犯後在錄影中說出明確犯罪動機,當下也無因精神疾病導致辨識行為能力降低,而醫院也證實吳罹患的是躁鬱症非思覺失調。

檢方認為,吳女雖自稱有思覺失調但和醫院診斷不符,且她行凶後也非如其在警詢、偵查中辯稱立即用棉被、衣物替媽媽止血,反而是拿手機錄影數落、痛斥對母親的不滿,可見她行凶後仍氣憤未消,顯有殺人動機,認為應無適用刑法第19條減刑或免刑餘地。

檢方也考量,吳女犯後留在現場自首,符合減刑要件,偵結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她,並請法院依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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