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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闖空門 性侵78歲嬤 判刑8年上訴遭駁回

呂姓男子闖空門行竊,性侵78歲老婦人,士林地方法院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竊盜罪判呂8年徒刑,呂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駁回。(記者王宏舜/攝影)
呂姓男子闖空門行竊,性侵78歲老婦人,士林地方法院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竊盜罪判呂8年徒刑,呂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駁回。(記者王宏舜/攝影)

呂姓男子去年7月在台北市闖空門行竊,見78歲老婦人在椅子上沉睡,涉強拉到床上性侵。士林地方法院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竊盜罪判呂8年徒刑,沒收216元(台幣,下同,約7.2美元)犯罪所得;呂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昨天駁回。

老婦人因身體、貞操、性自主權遭侵害,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呂喊價75萬元,一審判他應賠償80萬元。

檢方調查,去年7月27日上午9時許,呂姓男子在台北市偶見一戶民宅沒關門,屋內老婦人在椅子上睡覺,他先偷拿手機、錢包,得手後見老婦人還在睡,涉動手撫摸她胸部和下體。

老婦人驚醒,呂拿枕頭摀住她的口鼻、掐她脖子制止反抗,再將婦人拖到床上性侵,迫老婦人口交;被害人後來說「我朋友要回來了」,呂聞言才離開。

呂男有準強盜、竊盜等前科,2018年6月14日假釋出監付保護管束,2019年6月5日假釋期滿。士院認為呂執行完畢才2年又犯案,應加重其刑,他年值青壯,卻對素不相識的被害人竊盜、強制性交且被害人「高齡」卻遭強暴方式性侵,判他8年徒刑。

律師指呂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替呂辯護,但醫院鑑定呂犯案時沒受病症影響,法官認為呂只是一時缺錢花用就闖空門,還性侵高齡被害人,沒有值得憐憫或可以減刑理由。高院認為士院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呂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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