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44歲員工挨告侮辱 他二審逆轉無罪

台中彭姓男子不滿施工封路,對蔡姓員工罵「那麼老哪叫小女生」、「妳不懂法」等語,彭經檢方起訴恐嚇罪嫌後,他疑為明志改名「含冤」但一審仍被判有罪,二審則以彭無侮辱犯意,且蔡女為44歲熟齡女子,被稱老縱然不悅但不至於貶損人格,撤銷改判彭無罪,全案確定,含冤得以昭雪。
彭男當時經起訴、一審判有罪時,該判決就曾在法界盛傳,由於彭事後改名「含冤」,依照文字本意指蒙受冤白,引起外界解讀可能想表達不滿,或是自證清白,更有討論法律臉書粉絲專頁分享引起熱議。
台中地檢查,彭(69歲)前年11月4日不滿建設公司占用車道施工,朝蔡姓員工侮辱「妳那麼老哪叫小女生」、「妳不懂法,妳法字都不會寫」,還舉起右手逼近作勢毆打,對方被嚇到後退哭泣,經其他工人上前圍住才制止,偵結依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嫌起訴他。
台中地院一審時,彭否認侮辱、恐嚇,彭的辯護人也說,彭無侮辱犯意,現場李姓員工有錄下互相謾罵過程,但李證稱沒看到彭有揮手,顯見彭並無恐嚇;李女證稱,她被嚇哭說「你怎麼可以欺負我一個小女生」,彭就罵「妳不要臉,那麼老哪叫小女生」,還逼近握拳作勢要打她。
一審認為,彭罵「妳那麼老哪叫小女生」、「妳不懂法,妳法字都不會寫」依社會通念顯然含有貶義意涵,主觀有侮辱她人格的惡意,依恐嚇罪判彭拘役20日,彭不服上訴。
台中高分院二審指出,全案因彭質疑施工沒申請就封路,質問要蔡女提出證明,以彭主觀是認為施工封路違法才和蔡爭吵,並出言「妳不懂法,妳法字都不會寫」,難認主觀有侮辱蔡犯意,且蔡卻時無法律背景,彭出言雖有嘲弄之情,但未達貶損她人格程度。
二審查,根據錄音蔡有稱彭「老」,彭才以此反擊蔡說「妳那麼老哪叫小女生」,這部分說的「老」應是指蔡非稚齡小女生,且蔡65年次,案發時是44歲熟齡女子,就算被說不是小女生甚至老,縱然不悅但也不至於貶損人格尊嚴;另比對證詞,也認為蔡稱彭作勢要毆打有誇大之情。
二審認為,一審判決偏重彭說「妳那麼老哪叫小女生」、「妳不懂法,妳法字都不會寫」的負面語意,且證人說法有疑,撤銷改判彭無罪,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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