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900枚口罩轉賣 中校判10年2月 上訴被駁回

國防部台北市後備指揮部中校李志交投資湯包店虧損,前年督導廣鉞淂「口罩國家隊」工廠生產口罩,找上士張政陽偷900枚口罩轉賣,被依貪汙侵占公有財物罪起訴。1審判李10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張政陽判刑1年8月,緩刑3年,義務勞務100小時。李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昨駁回。
李志交2020年2月18日起被指派至廣鉞淂公司任督導官,帶隊從事口罩生產作業,並負責點交。李因投資湯包店虧損,需資金周轉,起意利用支援勤務機會,想將口罩變現以換取零星資金。張政陽為李志交舊部,李找張到工廠,請張將口罩裝進礦泉水紙箱,下班後一起開車載走。
檢調指控,李志交、張政陽2020年2月23日、24日共偷走1500枚醫療用口罩,1000枚分3箱載到高速公路湖口服務區轉賣林姓友人。台北地方法院則認定李志交侵占900枚口罩,送給張政陽200枚。
檢察官主張,李志交犯罪時值疫情爆發初期,口罩價值連城、是無價之寶,李趁機徇私,惡性重大;1審合議庭同意檢察官看法,認為在防疫物資需求緊張時,李監守自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前年1月31日公告徵用全國醫用、外科口罩,軍方2月18日進駐口罩工廠,全力生產的口罩,算公有財物。
張政陽表示,李稱要「進貢長官」、饋贈友人,基於個人交誼而答應請託。高院審理後駁回李志交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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