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闖女選手寢室聞鞋摸腿 亞運跆拳銅牌國手判賠15萬

2018年雅加達亞運跆拳道品勢銅牌國手陳靖,三年前到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參加世大運培訓時,被控酒後闖入女選手寢室拿鞋子聞、摸腿,刑事被依侵入住宅判拘役30日,兩名女選手再提民事求償114萬元(台幣,下同,約4萬928美元);法院認為,陳靖侵害女國手隱私,造成精神上痛苦,判陳應給付兩人10萬元、5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靖2019年6月受遴選到國訓中心參加「2019年第30屆拿坡里世界大學運動會」跆拳道品勢培訓,同年6月16日和隊友用餐、喝酒後,晚上11點多竟假借酒意跑到公西靶場的女生宿舍,隔天清晨5點闖入兩名女選手房間內滯留。
其中一名女選手發現有人回來,但身型並不像是她的女室友,但當時半夢半醒沒有起身詢問,一早再請宿舍調閱監視器才發現陳男入侵。
檢方根據監視器畫面,發現陳靖當時步履穩定,外觀無泥醉、意識不清狀況,且陳還有觀察宿舍走廊、窺看房間,還拿起鞋子擺放原位,並有控制關門力道,桃園地院2020年12月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判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兩名女選手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主張陳靖闖進宿舍前,還曾拿起其中一人的鞋子嗅聞,進房後甚至掀開棉被觸碰另一人腿部騷擾。
女選手並控訴,事發後她們驚恐不已、長期焦慮,且兩人都是國手需要有穩定情緒,陳男的行為導致他們晚上就寢時聽到異聲就會驚醒睡不著,運動表現也受影響,長期受到精神痛苦,各對陳求償51萬元、63萬元。
陳靖抗辯稱,他僅進入房間十分鐘,沒對女選手造成實質損害,且其中一名女選手當時不在房間內,如何能對她性騷?另也爭執女子事發後相隔兩年才提出壓力診斷證明,認為比賽受情緒影響等與他無關。
法院認為,陳和兩名女選手互不相識、性別不同,陳清晨5點入侵是一般人睡眠無防備時段,且他進房長達14分鐘,足以讓人感到恐懼害怕、受到威脅,也侵害對方隱私權、居住自由,就算其中一人當時不在,但房內也擺放她私人物品,仍受隱私保護必要。
但法院發現,兩名女選手2019年6月22日前就看過監視器,卻到2021年9月、10月才提出主張性騷求償,該部分已逾兩年時效。法院考量,兩名女選手工作需情緒穩定,因陳行為確實身心受影響,判陳靖應個給付兩人10萬元、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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