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告發毀政治檔案 辜嚴倬雲母女不起訴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指出,婦聯會前主委辜嚴倬雲、其女兒辜懷如與助理劉凱理因隱匿、毀損資料,涉犯刑法業務侵占、背信、毀損他人文書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毀壞政治檔案罪嫌,向檢方提刑事告發。台北地檢署根據多名證人證詞,認定辜氏母女應該清楚這批色卡編號的紙箱屬婦聯會,卻故意碎紙丟棄,但因超過時效等理由,昨給予不起訴處分。
黨產會2018年2月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後,凍結該會名下385億元資產,期間懷疑辜嚴倬雲指示婦聯會員工取走其辦公室物品。黨產會指出,陸續約詢婦聯會員工、司機、辜懷如及相關人士後發現,員工去年5月基於辜嚴倬雲指示,將婦聯會2006年前帳冊、檔案等會務資料,依不同處室分門別類、裝箱標示,隨後搬運到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台泥大樓倉庫,交由辜嚴倬雲、辜懷如保管。
黨產會指控,2017年11月底至12月初,辜懷如指示劉凱理,自德惠街將婦聯會資料搬移至嘉新大樓內。另在辜嚴倬雲指示下,由辜懷如協同劉銷毀。
黨產會說,辜嚴倬雲被內政部撤免婦聯會主委職務時,未返還保管的帳冊、檔案等會務資料,且在未徵詢婦聯會同意下,逕自指示銷毀相關帳冊、檔案等會務資料,已涉犯「刑法」與「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等罪嫌,告發辜嚴倬雲3人涉犯刑法業務侵占、背信、毀損文書及「促轉條例」毀壞政治檔案等罪。
中國時報報導,北檢認為,辜懷如、劉凱理確在2017年12月中旬將170箱資料銷毀,但「促轉條例」同年12月27日才經總統公布施行,依罪刑法定原則無法追究三人刑責。
黨產會表示,目前仍未收到北檢的不起訴處分書,對於不起訴的理由與檢方的態度,目前仍無法確認,因此將等收到處分書後再決定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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