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分屍還想出書 華山案兇手:賺個一桶金

射箭教練陳伯謙涉性侵高姓女學員後勒斃分屍,一審判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審理中。民事部分,死者父母求償喪葬費和精神慰撫金,台北地方法院昨判陳伯謙應賠死者父母共1401萬餘元台幣(約49萬美元),可上訴。
這起震驚社會的「華山分屍案」,法官認為刑事審理認定陳伯謙性侵、殺害高女屬實,應負賠償責任。高女年僅30歲,被殘忍殺害,分屍棄置荒野、屍骨不全,父母喪女之痛不言可喻。
再者,一審時辯護人聲請勘驗陳伯謙在看守所與友人會客錄音內容,陳言語輕率,稱「能不能出一本書,賺個一桶金」、「出書應該會紅,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還想出版書籍牟利,毫無悔過之心。
高女父母主張,陳伯謙2018年6月1日凌晨趁女兒在「野居草堂」酒醉昏睡,性侵後勒斃,殺人後將屍體連衣肢解,騎車載往陽明山棄屍,家屬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陳伯謙抗辯,仍稱案發前見高女與一名自稱「Eric」男子聊天,事後他打開男子遺留在草堂的箱子驚覺高女已死亡;他沒有性侵殺害高女,縱使認為他應負賠償責任,但他現除房屋外,財產不足以支應生活,認為請求金額過高。
判決指出,審酌陳伯謙犯罪情狀、高女父母所受精神痛苦,判陳應賠償高女父親台幣659萬餘元、高女母親741萬餘元,共計1401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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