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偷拍男友自慰還傳給好友觀看 遭判拘役30天

屏東里港一名洪姓男子(20歲)與林姓女子(20歲)為同居情侶,但某天林女在住處發現,洪正躺在床上自慰,林見狀竟拿手機錄影,還將影片傳給友人觀看。事後,洪發現遭女友偷拍不雅影片,憤而向警方報警,屏東地方法院也依妨害秘密罪將林女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台幣。
根據判決指出,洪男與林女,原為情侶並且同居在屏東里港鄉,但在今年初,洪男在住處發現,洪正躺在床上並且將褲子拉下,露出生殖器並以左手進行自慰,林見狀趁洪不注意,拿起手機錄影並且透過通訊軟體,傳給友人觀看。
事後,洪發現自己的不雅影片遭女友偷拍還傳給其他人觀看,憤而向警方報案。警詢及偵查期間,林女皆坦承犯行,警方也將林依妨害秘密罪函送,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林女坦承犯行且主動刪除偷拍影片,雖然尚未和洪男達成和解,但法院衡量犯罪動機對告訴人造成損害、教育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
情況,並決議判處林女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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