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綠委「馬文君條款」突襲 只為羞辱藍委
立法院現行規章不管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議事規則,都設有秘密會議專章,其中包括有移送懲戒,甚至移法偵辦的相關律定,一旦依法發動,立委違規都不能豁免。民進黨團未想先落實現有法令規範,甚至徹底修訂法令,讓保密制度更為完整,昨日敲鑼打鼓以臨時提案這種簡易方式在單一委員會通過約束條款,其中心思其實只是打鐵趁熱,以便上演一齣羞辱特定藍委的廉價政治行動劇。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綠委昨日罕見利用會議前程序發言出手提案的態勢,明顯就是要將處理時程提前,利用國防部機密報告時段前,讓駐衛警依提案內容掃瞄與會者全身的影像,透過現場雲集的媒體達到宣示效果,會議中還特意質詢國防部參事邵維揚,證稱某立委曾在潛艦機密專報中使用手機。精心設計的程度,讓昨日這齣「行動劇」針對性十足,充分達到影射、羞辱特定藍委的效果。
綠委整個提案內容都必須拳拳到肉,完全針對所望目標量身打造。藍委提稱要在提案中加入禁止機密會議後「大嘴巴」條款,焦點效果將完全轉移,綠營因之無視。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秘密會議注意事項,已有廿餘年未曾修訂,因應各式先進個人隨身電子載具,強化立法院秘密會議防杜洩密機制,確有必要修法因應。
民進黨團具有席次優次,隨時可發動修法。在委員會以臨時提案演繹,政治動作的成份,遠高於彌補制度漏洞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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