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會議內容洩密裴偉 立委要府院說清楚

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前天坦承向股東「膨風」,自己不能直達天聽。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昨天質疑裴偉的說法一變再變,並公布LINE訊息,佐證裴偉確實有發訊息給鏡電視股東,並要求府院高層對NCC施壓;她也說,不排除要求地檢署偵辦,如果黨政、府院有介入施壓,有問題就應撤銷鏡電視執照許可。
陳椒華昨說,去年7月16日,鏡電視經營團隊視訊會議,接受NCC外部審查委員訊問,當晚裴偉就用LINE告知大股東,「今天沒投票,補完資料才投,因為外審委員陳依玫鬧場」、「我們已經將情況向府院抱怨,要他們給NCC壓力」。
陳椒華說,根據審議規則,諮詢會議的審查資料、會議討論事項或其他依法應保守祕密的事項,諮詢委員及其他參與會議人員均負有保密義務,到底是誰洩密給裴偉,請總統府、行政院說明清楚。
陳依玫昨也發出聲明表示,頻道申設外部諮詢工作雖非正式公職,然涉國家名器之神聖,她戰戰兢兢審慎判斷戮力以赴,且審議機制並無一人鬧場一人否決的可能性,對涉及不實訊息與毀損個人名譽,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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