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陳菊的人權標準已改變?

反萊豬醫師蘇偉碩疑似被國家機器「查水表」,對於國家人權會是否提供庇護時,監察院長、人權會主委陳菊義正辭嚴反問「什麼庇護?他現在行動自如、發言自由,有什麼立即迫害?」如果時光倒回,40年前的美麗島受刑人陳菊,聽到如今監察院長陳菊的回答,不知作何感想?
時逢聖誕節,陳菊25日戴上應景的紅色聖誕節口罩出席活動,孰料等著蘇偉碩的不是捍衛言論自由的聖誕大禮,而是陳菊皺了皺眉,不覺得有什麼問題,似乎是外界小題大作。
監委人事審查期間,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曾說,美麗島事件的陳菊令人激動不已,但陳菊擔任高雄市長高位後,卻在排灣族拉瓦克部落案、果菜市場拆遷案、消防員徐國堯案等涉及人權案件中有所爭議,令人感到陌生。
身為昔日戰友的前台南縣長蘇煥智更感嘆說,30年前,他曾任台權會長,當時總幹事是陳菊,蘇偉碩被查水表若發生在當時,台權會和陳菊一定會出來抗議;現在30年過去了,雖然有人權會,但是,這個機關就像神明一樣,叫也沒反應,令人失望。
身為美麗島事件的受刑人和見證人,陳菊對於老百姓要面對國家機器的步步進逼,應是最能感同身受,因為人權從來就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聖誕禮物。陳菊曾親受政府迫害,如今若出現「人權雙標」,以高標準才認定是國家機器迫害,今昔對照,實為諷刺。
人權沒有高低標,更不應黨同伐異,顏色對了才政治庇護。若如「陳菊標準」,只要行動自如、發言自由,都不算受迫害,監察院根本不必設人權會,台灣人權早就「87分不能再高了」(網路用語,白癡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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