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15年 Kindle專注做好一件事

麻州劍橋市有一位72歲的播客主播埃傑利(Len Edgerly),過去14年半,他一直談論最喜歡的科技產品:電子書閱讀器Kindle。
埃傑利的播客每周錄製,名稱是「Kindle編年史」(Kindle Chronicles),700多集當中與作者、讀者、出版業專家和亞馬遜(Amazon)高管不斷讚賞Kindle,亞馬遜創辦人貝佐斯(Jeff Bezos)也兩次應邀受訪。
埃傑利說他的Kindle是最基本入門款,單價不到100美元,這些年來前後約擁有30台,他喜歡這款閱讀器小巧可放入口袋,毫無負擔的隨身帶著文字走。
亞馬遜2007年11月19日推出第一代Kindle,帶動出版業進一步採用數位電子書,這家電子商務巨頭也自此致力於硬體開發。之後15年內,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崛起、普及性很快超越電子閱讀器,然而,Kindle的電子墨水顯示屏幕比液晶顯示器(LCD)閱讀起來更自然、眼睛較不疲勞,吸引很多粉絲。
埃傑利說,「Kindle編年史」單集下載量有時達2000次,擁有忠實聽眾群。社交新聞網站Reddit有個Kindle群組,擁有20萬2000多名活躍成員,排名前1%;此外,臉書(Facebook)有鑑賞小組,可看到名人度假時或在情境喜劇「生活大爆炸」(The Big Bang Theory)等熱門節目裡使用Kindle。
Kindle發展史可往前追溯到更早的單用途數位設備時代,這些單用途設備包括數位音樂播放器iPod、乃至於數位相機,公元2000年初智慧型手機席捲前便推出。時至今日依然存在。
通訊技術市調機構ABI Research研究主管麥昆(David McQueen)說,這類單用途設備之所以歷久不衰,是因為只專注將一件事做得非常非常好。
電子書閱讀器銷量遞減,許多市場研究公司甚至停止追蹤銷售數據、亞馬遜也未公開Kindle銷售量,儘管如此,Kindle仍被視為不可或缺的閱讀設備,這類設備契合人體的直覺、可容納數千本書、電池壽命長、重量輕、又不必動不動升級,此外,亞馬遜主打電子書、重點不是賣硬體設備,所以Kindle得以保持低價。
Kindle演變史
Kindle最初命名「Fiona」,旨在提供更好的電子書閱讀平台,上市當天,開賣五個半小時便銷售一空。
由於供不應求,貝佐斯當時在發給股東的一封信中說,亞馬遜的供應鍊和製造團隊不得不競相提高產能;貝佐斯說,「我們知道Kindle必須做得像實體書一樣不去干擾讀者,讀者可全神貫注於文字,壓根忘記是在硬體設備上閱讀。
貝佐斯果然說到做到。多年來,Kindle提供更大的顯示屏幕和觸控板、提升字體大小及間距的調整性能、改善處理器和電池壽命;其中,Kindle Paperwhite的照明有所改善、Kindle Oasis防水功能強化,此外,推出兒童版(Kids Edition),最近還推出可搭配Kindle Scribe的電子筆。
Kindle技術也推陳出新。在第一代Kindle,假如無線上網功能打開且內部存儲量達250MB足可容納200本中長度書籍,電池須每隔一天充電一次,如今電池續航時間長達六周、記憶體存儲量16GB可容納數千本書、重量幾乎減半到5.5盎司,而且Kindle取用的Kindle Store藏書已大增至1300萬本,遠超過一開始的9萬本。功能進步,售價卻下降,由原本399美元降至目前的入門款單價99美元。
儘管如此,當今Kindle與原始版本驚人的相似,八年前加入亞馬遜的Kindle產品負責人巴德科克(Corey Badcock)聲稱,這麼做有戰略性考量。
巴德科克說,Kindle始終想讓人好好閱讀一本書,最重要是確保數位化和便攜性,此外,人們一直強調,不希望收到觀看YouTube的通知,有了Kindle,再也不受干擾,這是另一大優點。
2017年,亞馬遜聲稱,Kindle推出的頭10年售出數千萬台,巴德科克拒絕透露最新銷售數據,僅表示業務持續成長。
市調機構IDC Research分析師黃林(Linn Huang,音譯)認為,Kindle最重要的歷史意義是讓亞馬遜跨足消費科技產品開發,Kindle電子書閱讀器歷久不衰固然可貴,更重要的是,亞馬遜藉由這款產品成了消費品製造商。
亞馬遜的硬體產品包括Fire平板電腦、Firestick串流媒體工具和Echo智慧型擴音器,黃林深信,未來15年Kindle很可能繼續存在亞馬遜產品線中,仍會有電子書閱讀器狂熱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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