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裁決」1864年墮胎禁令 亞利桑納州最高院判有效
亞利桑納州最高法院9日以4比2裁定,1864年內戰時期在該州生效的幾近全面墮胎禁令仍然有效;這項已有160年歷史且從未被廢除的法律,將墮胎定為重罪,任何實施墮胎或幫助婦女墮胎者可被判處二至五年監禁;只有為了挽救孕婦性命時例外。
這項爆炸性決定,有如擴大全美禁止墮胎護理的州或地區,並可能導致亞利桑納州墮胎診所關閉。
該裁決立即在亞州和全國生育權界產生重大衝擊;包括拜登總統在內的民主黨人都強烈批評。
亞州民主黨檢察長梅耶斯(Kris Mayes)表示,此裁決「不合理」,是「對自由的侮辱」,只要她仍是州檢察長,該州「不會有女性或醫生因此厲法被起訴」。
這項決定是亞利桑納州這個搖擺州墮胎權長達數十年訴訟爭議的最新篇章。它實質撤銷了下級法院裁決,該裁決一度裁定1864年墮胎禁令已被2022年3月起實施的懷孕15周墮胎禁令取代。
1864年法律從未被廢除,上訴法院去年裁定,只要它與2022年法律「一致」,就可以保留。
面對究竟何時才應禁止墮胎的混亂局勢,亞州最高法院以4比2多數意見指出,2022年3月實施的懷孕15周墮胎禁令,完全是基於聯邦最高法院2022年推翻羅伊訴韋德案裁決、否認聯邦憲法規定的墮胎權才存在,它「並未為墮胎創造權利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獨立法定權力,從而廢除或限制內戰時期禁令 」。
該結論指出,由於「缺乏聯邦憲法墮胎權」且2022年法律未獨立授權墮胎,聯邦或州法沒有任何條款禁止「1864年禁令」,所以該禁令「現在可以強制執行」。
早在1971年,亞利桑納州生育權利團體即曾提訟要求推翻1864年禁令;1973年羅訴韋德案判決下來時,下級州法院裁決對1864年禁令頒布禁令。2022年3月羅訴韋德案被大法官推翻後,州共和黨立法者頒布觸發15周墮胎禁令並在數月後立即生效。為確定究竟要執行哪個法令,訴訟重新開始。
亞利桑納州最高法院9日表示,將暫停其決定 14天並把案件發回下級法院,讓法院考慮尚未提出的「其他憲法挑戰」。
與此同時,此議題可能很快就會交到選民手中。支持墮胎團體擬在11月大選提出憲法修正案,創造「基本權利」:女性在胎兒存活前或第24周左右,有權選擇接受墮胎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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