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蘇達州高等法院裁定:川普可列總統初選選票
一個左翼組織根據憲法第14修正案提出訴訟,指前總統川普因為被指涉及國會暴亂事件,應被取消參選總統的資格。不過,明尼蘇達州高等法院8日駁回有關質疑,裁定川普的名字仍可列在明州的初選選票上,供選民選擇。
來源:世界新聞網
不過,法官並未裁定川普是否沒有資格參加2024年大選投票,又指提出訴訟的人所提的要求「既不成熟,也不會立即發生」。法官們又表示,若川普獲得共和黨提名,他們仍可在大選時再次提出訴訟。
依據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款,無論任何人凡在宣誓支持憲法後,若從事作亂或叛亂,都不符合參選聯邦參議員、眾議員、總統及副總統的資格。
明州高等法院七名法官裡,除兩人迴避此案外,另外五人裁定,州法院及選舉官員都無權阻止共和黨將川普作為參選人參加共和黨初選。
裁決書中指出,初選程序的「黨內選舉只是服務於黨內目的,贏得總統提名初選,並不會使這個人可以作為美國總統候選人而列在大選選票上」。
裁決進一步指出,該州沒有任何州法例禁止主要政黨將參加總統初選人士的名字放在選票上,又或派代表參加全國代表大會。
除明州的訴訟外,多個州也有類似的訴訟,都是根據憲法第14修正案阻止川普參選總統。
在明州最高法院作出裁決後,川普的競選團隊發聲明說,這個裁決證明根據第14修正案提出的挑戰,「只不過是干擾選舉的策略,是違反憲法的企圖」。
川普競選團隊發言人史帝芬‧張(Steven Cheung)聲稱,在選票問題上提出挑戰的人,普遍獲得偽裝成「無黨派監察者」的左翼團體資助。他指責這些左翼團體獲得民主黨一些大金主資助,例如金融大鱷索羅斯(George Soros)等人,實際是聽命於拜登競選團隊的虛假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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