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最高法院未擋德州墮胎禁令 不排除再討論

俗稱「心跳法」的德州禁止墮胎法1日上路,最高法院1日深夜以五票對四票駁回墮胎診所等組織的緊急上訴,新法就此正式生效;不過,最高法院保留轉圜空間,不排除德州墮胎法日後又面臨訴訟挑戰時,將再度討論。
拜登總統2日抨擊最高法院未能擋下德州墮胎法,並說已指示聯邦機關盡一切所能,不讓婦女及墮胎診所權益受到衝擊。
德州「心跳法」全面禁止妊娠六周以上的墮胎,成為1973年最高法院裁定墮胎權合法化重大判例「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迄今,美國國內對婦女墮胎設下的最大屏障。
拜登2日發表聲明說,聯邦政府將對最高法院的裁定全力反攻,研議聯邦機關可採取哪些措施,確保德州婦女能夠獲得安全、合法的墮胎,如同「羅伊控告韋德案」判例保障的合法墮胎權。
司法部長葛蘭德(Merrick Garland)2日也發表聲明指出,司法部對於德州「心跳法」深表憂慮,目前正在評估能夠保障包括墮胎權在內婦女憲法權利的所有選項。
拜登先前便面對民主黨內壓力,要求擴增大法官席次;拜登命令最高法院擴大規模的調查研究,報告訂於今年10月出爐。
德州禁止墮胎新法今年5月獲得共和黨籍德州州長艾伯特(Greg Abbott)簽署,一旦醫護人員能偵測到胎兒心跳,大約為妊娠六周之際,就禁止進行墮胎手術,即便因強暴與亂倫懷孕,都禁止墮胎;共和黨在全美各地推動新法,希望大幅限縮墮胎權。至少12州已頒布州法,禁止妊娠初期的墮胎,但法案陸續遭遇司法挑戰,後來也都被法院擋下。
(影音製作:何卓賢 訂閱世網YouTube看更多新聞影音)
自由派大法官薩多馬友(Sonia Sotomayor)在不同意見書中指出,保守派大法官駁回墮胎倡議團體的緊急上訴,如此作法「令人詫異」。自由派大法官凱根(Elena Kagan)則指出,德州新法「公然違憲」。由自由派大法官布萊爾(Stephen Breyer)則指出,婦女擁有憲法賦予權利,懷孕初期可以墮胎。
德州州議員在訂定法案時,條文內容特別避開聯邦法律規範,允許德州一般民眾只要將協助婦女墮胎的任何人告上州立法院,被告都可能因此面臨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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