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特封鎖川普合法嗎? 法學專家這樣看

社群媒體推特決定永久禁止川普總統再使用其個人帳戶,川普兒子小唐諾馬上用推特指責「言論自由不復存在美國」,但法學專家指出,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論自由,禁止的是政府用審查制侵犯民間言論自由,一點也不適用民間企業決定封殺某人。
紐約時報9日報導,出版商賽門與舒斯特(Simon & Schuster)日前決定取消替參議員霍利(Josh Hawley)出書,霍利揚言書商「直接攻擊憲法第一修正案」;猶他大學法學教授瓊斯(Ron Nell Andersen Jones)指出,霍利是畢業自耶魯法學院的高才生,還做過首席大法官羅伯茲的助理,不該忘了法條的基本涵義。
瓊斯指出,即便那些很曉得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人,現在都流行把限制他人言論的情事,貼上「觸犯第一修正案」的標籤,但該修正案限制的只是政府箝禁言論,社群媒體公司或出版商不是政府;事實上它們享有第一修正案賦予的權利,得在言論事宜,選擇不理睬政府的要求。
只是法律界很多人對事態發展感到不安,因為這些案例見證少數社群媒體公司擁有龐大權力,而且大致上免於究責;公司執行長換來換去,哪些言論可以接受的立場也可能隨之改變。
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Washington University)法學教授馬格里安(Gregory P. Magarian)表示,希望能聽見廣泛意見,哪怕是他都憎惡的;他另認為推特對公共論述擁有的權力,大到格外令人關切。
但馬格里安表示,川普跟霍利分別是總統及聯邦參議員,最沒資格抱怨,他們主張自己的意見會欠缺管道而沒人注意到,實在荒唐;憲法第一修正案可沒要求任何民間論壇刊登任何人的言論,推特及賽門與舒斯特不必背負修正案的任何責任。
川普曾封鎖某些用戶不得在其推特帳戶發言,而遭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2019年判決為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判決文中認為,川普身為總統,其帳戶就是公共論壇,所以他無權排除觀點不同的人民;最高法院可能最快在11日決定要不要審理有關川普推特帳戶的上訴案。
哥倫比亞大學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Knight First Amendment Institute)執行主任賈弗(Jameel Jaffer)表示,自己控告川普管理其推特帳戶不當的理由便是如此,川普是政府官員,就得遵守第一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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