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議員穿衣不可露手臂 密蘇里州議會通過嚴格著裝規範

共和黨掌控的密蘇里州眾議會11日開議時對女性議員衣著嚴加規範,男性議員的衣著規定則維持不變。儘管新規範提出時,遭到民主黨人迅速反對並指責「荒謬」,後來提案僅略做修改,仍獲通過。
女議員服裝新規範是由共和黨籍州眾議員安·凱利(民主黨)帶頭提案,要求女性在議場時穿著西裝外套。州議會最終批准了凱利提案的修改版本,允許穿開襟衫(cardigans)和夾克,但仍要求女性不得露出手臂。
之前州議會規定女性議員須穿著「連身裙或裙子或休閒褲搭配西裝外套或毛衣和合宜的正式鞋靴」,但凱利表示,女性有必要在議場內穿著夾克外套,因為「保持正式專業氛圍至關重要」。她提議調整衣著規範用語,指「女性適當衣著應是商務衣著,包括夾克配連身裙、裙子或休閒褲及正式鞋靴」。
此舉被民主黨人譴責為性別歧視,他們質疑為何女性議員的衣著要求比其他諸多重要議題還重要。民主黨州眾議員普勞迪(Raychel Proudie)發言抗議表示,「我們正再次為女性的選擇權而戰。這一次,是她自己怎麼穿衣服。」
民主黨州眾議員梅里德斯(Pete Merideth)則推文批評道,「在疫情期間應該戴口罩以尊重他人安全的建議,讓共和黨團失去理智,現在開始花時間關注女性必須穿什麼的細節(尤其是必須穿多少層來遮住手臂),以示對議場的尊重。」
密蘇里眾議會規則變更可以每兩年在大會開始時進行辯論。女性在密蘇里眾議會所佔席次不到三分之一。著裝要求修正案最後跟著其他眾多修正案,以105票對51票包裹表決通過。至於男性議員在議場內的川著要求則沒有變更;根據規定,眾議會「紳士的正裝應為商務衣著,包括外套、領帶、西裝褲和正式鞋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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