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墨州法官稱社媒傷童屬公害 Meta遭判賠9.42億將上訴
新墨西哥州法官畢施德(Bryan Biedscheid)6日針對社群媒體危害兒童案件裁定,Meta公司必須支付9億4200萬元,並限制該州青少年使用其應用程式的時間。
華爾街日報報導,畢施德8月6日裁定,除了陪審團今年3月裁定Meta必須支付3億7500萬元民事罰款外,Meta另須設立一筆5億6700萬元的損害賠償基金,同時採取安全措施。
法官畢施德認定,Meta造成的傷害如同空氣汙染,已構成「公害」(public nuisance),也就是影響範圍廣泛,並對一般大眾造成負面影響的健康與安全問題。畢施德指出,「基於損害影響範圍廣泛,補救措施性質複雜,因此有必要設立賠償基金」,該基金的數額略低於州政府律師團隊原先要求的7億795萬元。
畢施德表示,Meta奉命設立的基金將用於減輕旗下平台對兒童造成的傷害。他也命令Meta實施其他措施,包括確保不向成年人推薦任何未滿18歲使用者的帳號,也不允許任何成年人傳訊息給未成年使用者;禁止未成年使用者傳送或接收裸露內容;並對涉及兒童性剝削的成年使用者實施「一次違規即處置政策」。
此外,Meta也必須取消未滿18歲使用者的「按讚數」,並於每天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7時禁止向這類使用者發送推播通知;一般學年期間,上午8時至下午3時也不得發送推播通知,周末除外。Meta還須限制這類使用者的使用時間,每月使用Instagram及臉書的累計時間不得超過90小時,約為每天3小時。
Meta不服判決,表示計畫上訴。Meta發言人表示,「我們有自信保護青少年上網安全,並將持續為自己辯護,反駁那些扭曲事實的指控。」
這宗案件由新墨西哥州檢察長托雷斯(Raúl Torrez)提起,指控Meta允許未成年使用者接觸性暗示內容,使其容易遭掠奪者拐誘;今年3月,陪審團認定Meta故意違反該州消費者保護法。
不只在新墨西哥州,Meta目前面臨來自多州檢察長、學區及個別原告的數千件訴訟,指控Meta為追求成長,犧牲未成年使用者的安全。
新墨西哥州此案則是首宗檢驗社群媒體公司是否應對其平台內容負責的訴訟,下一場審判由四州檢察長提起,訂下周在加州奧克蘭展開遴選陪審團成員。
今年稍早,洛杉磯陪審團裁定,Meta與YouTube必須為一名少女的案件負責,原告聲稱過度使用Meta旗下產品危及心理健康。
Meta上周表示,光是今年第二季,法律訴訟程序就已花費24億元。
法官判Meta須支付9.42億,並設立5億6700萬元損害賠償基金,同時要求限制未成年人的使用時間、通知與互動功能,以降低平台對兒童的傷害。 法官認為Meta對兒童造成的傷害影響範圍廣、涉及健康與安全問題,性質類似空氣汙染,因此可視為公害,需以更全面的補救措施處理。 除了新墨西哥州案件,Meta還面臨多州檢察長、學區與個別原告的數千件訴訟;另有四州提起的新案將在加州奧克蘭進行陪審團遴選。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