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觸犯反壟斷法 司法部提告谷歌

司法部24日宣稱,谷歌廣告業務涉嫌違反反壟斷法,嚴重弱化競爭對手,傷害網路出版業者,已在維吉尼亞州聯邦法院正式提告;谷歌發言人立即回應,說政府企圖「挑選勝家敗家」。
司法部想藉著官司,打破谷歌壟斷電腦網路與手機廣告生意的局面,這場訴訟的結果,料將對數位廣告業造成深遠的衝擊。
司法部說,谷歌是網路廣告業界最大的仲介商和供應商,卻濫用「最大」地位的角色,戕害網路出版業者和競爭廣告業者。紐約、加州等八個州也加入司法部對谷歌的訴訟。歐盟已針對對谷歌、臉書等是否壟斷市場,發動調查。
司法部請法院裁定,谷歌的母公司「字母」公司必須放開谷歌「違反競爭法併購過來的」企業,例如它2008年併購的DoubleClick廣告服務公司,並將廣告交易事業分離出去。
司法部長加蘭德說,15年來,谷歌一直依循反競爭行為模式,壓抑競爭對手的興起,操控標價機制,保護自己不受競爭對手的挑戰,強迫廣告商和出版商使用它的工具;並說「谷歌的排它行為,即使不致摧毀,也嚴重削弱了數位廣告業內的競爭」。
谷歌發言人說,司法部提訴顯示它有意替高度競爭的數位廣告業決定誰勝誰負,司法部的論調會「延緩創新,提高廣告費,讓數千家小企業和出版業更難以成長。」
華爾街日報報導,雖然一般網路用戶看不出來,谷歌擁有的廣告技術工具讓數位廣告的買賣能夠順暢進行,讓網路出版人更能夠獲得經費來源。谷歌的業務包括讓出版人可用來提供廣告空間的工具,讓廣告商用來購買前述廣告空間的產品,以及自動撮合買家與待售網頁的交易平台。
字母公司的營收80%靠廣告業務,司法部提訟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打破谷歌替其他網頁和應用軟體仲介廣告的壟斷業務。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