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魔溫斯坦案 梅爾吉勃遜獲准出庭作證

美聯社報導,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莉莎.蘭奇(Lisa B. Lench)14日裁定,好萊塢巨星梅爾吉勃遜(Mel Gibson)可出席,為好萊塢淫魔製片人溫斯坦(Harvey Weinstein)性侵與性攻擊案的第三號不具名女性作證。
66歲的演員兼導演吉勃遜是目前洛杉磯高等法院公布證人中知名度最高的一位,該案證人名單仍未公開。
蘭奇14日裁定,吉勃遜可出庭作證,支持其按摩師兼友人,也是該案中的三號女性;70歲溫斯坦被控性侵該名女性,這是溫斯坦面臨的11條性侵與性攻擊罪之一。
檢察官表示,溫斯坦2010年5月在比佛利山市(Beverly Hills)飯店接受該名女性按摩服務後,裸體尾隨對方進入廁所並自慰;溫斯坦主張無罪,並否認出現任何非合意性行為。
溫斯坦律師反對吉勃遜作證,主張吉勃遜按摩時從該名女性口中聽聞此事,不構成該名女性的「及時告發」,依法吉勃遜無法出庭作證。按加州州法「及時告發」規定,若受害人遭遇性侵或其他犯罪的短時間內,自願告訴他人此事,證據便允許提出。
檢察官表示,吉勃遜偶然在該名女性面前提到溫斯坦名字時,對方出現受創反應,吉勃遜因而明白對方遭性侵。吉勃遜不記得該對話發生時間,但檢察官會採用另一名證人艾莉森.韋納(Allison Weiner),韋納記得2015年曾和吉勃遜和該名女性的對話。
蘭奇表示,是否採用吉勃遜證詞,得看原告出庭時如何描述兩人的對話;屆時蘭奇也可能裁決不採用吉勃遜證詞。
溫斯坦律師沃爾曼(Mark Werksman)表示,若吉勃遜作證,應允許辯方交叉詰問有關吉勃遜的反猶太言論;雖然蘭奇稱吉勃遜種族歧視的討論與本案無關,但允許辯方質問吉勃遜是否對猶太裔溫斯坦有個人偏見和敵意。
此案審理預期會持續八周,法官和律師17日會繼續陪審團遴選,預計24日展開開庭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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