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電動車新規 5州有意跟進 2州可能不會

全美共有17州的汽車排氣標準與加州規範息息相關,如今這些州面臨是否跟進加州,在2035年前以更嚴格的規範,即規定新車、皮卡車與多功能車全部都必須以電力或氫氣驅動。
根據聯邦「清淨空氣法」(Clean Air Act),各州必須符合聯邦政府的汽車排放標準,除非各州至少符合加州的嚴格規定;華盛頓州、麻州、紐約州、俄勒岡州和佛蒙特州預料將遵守加州對燃油車的禁令,科羅拉多州和賓州則可能不會。
俄勒岡州監管當局7日將就採行加州新標準召開公聽會,但明尼蘇達州的法律規範略為模糊。
明州的「乾淨能源車」(Clean Cars)法規堪稱「政治雷區」且是法律訴訟主題;無獨有偶,維吉尼亞州的共和黨也訴諸法院處理此議題。
明州車商協會(Minnesota Auto Dealers Association,簡稱MADA)表示,根據州法與聯邦法,加州新法規將在明州自動生效,這會讓法院更難阻止新法實施。
MADA主席蘭伯特(Scott Lambert)說:「相關汽車科技在冬季表現不佳,我們不住在溫暖的南加州」。
明州污染管制局(Pollution Control Agency)官員則表示,該州將因應加州的規則改變,但在立法聽證會及訴訟方面,當局表示並無相關打算。
明州州長沃茲(Tim Walz)表示,「我們不在加州,明州有自己的計畫。」
沃茲形容明州的計畫「是增加消費者選項的一種聰明方式,而非抑制消費。我們的首要之務是降低售價,並增加州民可選擇適合開的車的選項。」
科州州長波利斯(Jared Polis)則表示,科州將採用加州舊規定,不會跟進新規則。
科州能源局(Energy Office)聲明表示,「雖然州長有意加速推動電動車,但他對於100%銷售車輛在特定日期前全面轉換為電車的迅速變化科技抱持懷疑態度。」
賓州僅部分採納加州舊制,且不會自動接受新法規範。民主黨州掌沃夫(Tom Wolf)表示,賓州去年原本打算全面實施加州規定但後來決定放棄。
在維州方面,民主黨去年掌控州長辦公室及議會之繼原本將採納加州規定,但共和黨掌握的眾議院和共和黨州長楊京(Glenn Youngkin)就任後,推動捨棄加州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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