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保護力,不如敞篷車」 皮卡車頂脆弱奪2命 福特判賠17億

喬治亞州一對夫婦2014年駕駛福特出產的皮卡車時發生意外身亡,其子女對福特汽車公司(Ford Motor)提出控告,原告律師稱福特皮卡車車頂有危險瑕疵;格威納特郡(Gwinnett)陪審團上周判定福特汽車公司賠償17億元,福特汽車代表21日表示公司將提出上訴。
梅爾文.希爾(Melvin Hill)與文賽爾.希爾(Voncile Hill)夫婦兩人2014年4月駕駛福特pick-up卡車(2002年Ford F-250)時發生翻覆意外,希爾夫婦兒女金恩.希爾(Kim Hill)、亞當.希爾(Adam Hill)提出控告。
福特汽車21日透過美聯社發表聲明表示:「雖然本公司對希爾一家表達同情,但我們不認為這起判決有證據支持,本公司計畫將提出上訴。」
原告律師巴特勒(James Butler Jr.)對於本案的證據表示震驚,「我以前曾買過福特產卡車,我認為沒有人會銷售車頂如此脆弱的卡車,這可惡的東西在事故中沒有用處,還不如開一輛敞篷車。」
根據法庭文件,原告稱「福特汽車與該公司工程師任性與恣意地行動,針對其生產車輛的車頂強度做決策時,對於該公司汽車駕駛人的安全漠不關心。」
福特汽車辯護律師在終結辯論環節做出回擊,表示關於指控稱福特公司不負責任、故意做出置顧客於風險的決策「並非事實」。
律師事務所「巴特勒普拉瑟有限責任公司」(Butler Prather LLP)的聲明稱,原告代表律師已經提交將近80起相似翻覆意外的證據,這些證據皆涉及貨車車頂被壓毀導致駕駛受傷或死亡的事故。
巴特勒的共同律師戴維森(Gerald Davidson)表示:「肯定會有更多死亡與重傷案件,因為還有數百萬輛這款貨車在路上行駛。」
巴特勒說:「懲罰性損害賠償金的判決有望警告大眾,注意乘坐福特賣出數百萬輛的這種貨車,這是希爾一家堅持這場判決的原因。」
FB留言